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生活中,尽管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甚至有些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最受伤的就是孩子。但是想必对于双方来说,对孩子的爱并没有因为夫妻关系的破裂而结束。所以说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为了给孩子做一些弥补,想把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我国法律对此情况如何裁决没有规定,导致相同的情况可能判决结果会相反。所以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最好另行拟定房产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但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同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但是,同时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二、离婚的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以后,想要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是完全可以的。只需要到我国的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可以了,房产过户给孩子以后就是属于孩子的了,夫妻双方就没有权利对房产进行分割了。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


·购买新房一般是指购买那种尚未无人居住使用,新修建开盘销售的商
      购买新房一般是指购买那种尚未无人居住使用,新修建开盘销售的商品房,对于这样的房产由于之前所有权在开发商手里,而在购买之后就需要先办理房产证,这样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一般购新房办房证所需资料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新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 (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
      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一、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房产涉及物权,目前购房采用的是房产登记制度,即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国家给低保户盖的房子归谁
      一般情况下是归国家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科学精细。(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三)管理信息公开透...


·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
      一般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需要取得五证二书,否则的话就是会被认定不具有售房资格的,而这样的商品房所带来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另外商品房五证不齐全很有可能被归于违章建筑的行列,但是鉴于其价格的优势依然有很多人选择购买,那么到底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第一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第一步,是写起诉状。其实这一步的准备工作挺多的。在这步里头,你得知道一点,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所以你要告状,你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们这种房屋租...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不需要交遗产税,需要交以下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产证工本费 二、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办理死亡证明 2、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而此时签订租赁合同就尤为重要了。毕竟一份好的租房合同可以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减少纠纷的发生。那现实中要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在买房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要退房的情况下,开发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在买房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要退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是应该返还购房者之前支付的买房款的,但是如果开发商退房后不给钱,这个时候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你提出了解决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退房后开发商不给钱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退房后,开发商都是要把购房...


·在买房子的时候作为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考虑一些
      在买房子的时候作为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考虑一些东西,这样所购买的房产才是比较符合自己心意的,同时日后可能也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影响到自己的正常居住使用。那究竟买房子首先考虑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15年出台了很多购房政策,而现在也是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