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胞胎抚养权上诉状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况,一审的判决结果必然会有一方无法满意,先要再次申请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一审判决之后按照我国的规定还是可以上诉的,只要向上诉管辖法院提交上诉状即可。那么双胞胎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写呢。
  
  一、双胞胎抚养权上诉状
  
  民事上诉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某平,女,汉族,198×年×月××日出生,住××市××镇××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男,汉族,198×年×月××日出生,住××市××镇××村。
  
  上诉人不服××市人民法院2015年×月×日作出的(2015)×民初字1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2015)×民初字16××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原审判决扭曲事实,扭曲法律。
  
  1、上诉人有能力抚养被扶养人,而被上诉人无能力抚养被抚养人。
  
  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因被抚养人年龄增长,“费用不断加大,难以一人承担两人生计和教育被抚养人的双重责任”,严重的与事实不符。上诉人开过四年吊车,在广州市大厂做过十一年裁缝师(夫妻存在期间,二人同在广州,月薪大大超过被上诉人)。2011年、2012年在××市××镇开办了一个缝纫服装厂,上诉人技术特长过人,收入丰厚,在××村有一处楼房宅院,占地半亩,在××村市人民公园旁边,有五楼住房一套148平方米。
  
  被上诉人一人在广州打工、养活全家老弱病残十口人,根本无法支撑,无法与上诉人相提并论。
  
  被上诉人现在有四个小孩长期生活在广州,离婚时判养的孩子张某岚由七十岁左右的父母代养,其父“脑梗塞”、其母因车祸引起严重后遗症,因和儿媳妇打架一度神志不清,没收入及劳动能力。因此不能如判决书认定,再对被扶养人施以“关爱”,担负起代养的重任。
  
  相反,上诉人的父母经常给经济实体单位带工,身体健康收入丰厚,又有给上诉人代养的意愿、能力和相应的责任。
  
  2、上诉人对被扶养人全身心投入倾注,而被上诉人及其父母并不“关爱”被扶养人。
  
  上诉人自被抚养人出生以来一直亲自带领抚养,任何人代领都不尽满意,对孩子付出了全部心血和精力,完全典型的体现了一个伟大的慈母形象;决心将孩子培养成一个时代的栋梁,正如上诉人在法庭哭诉陈述中所讲“孩子是我生命全部,孩子成长需要我身上的肉、我立马割下来,请求法庭保护我们,停止一切干扰和侵害”。
  
  被上诉人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是其父母邻居发生口角,邻居揭短,“不干好事,断子绝孙”,被上诉人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根本谈不上“关爱”,上诉人的母亲在派出所门口公开说:“孩子不学习也行,都当官,谁当老百姓”。若他们与被扶养人共同生活将严重影响被抚养人成长、学习和身心健康。
  
  原判决明显故意一边倒,在一审审理中,被上诉人的所述的 “虐待”,在大量的事实和法律面前一审法院认定不成立。但一审法院对自已认定的事实和被抚养人当庭两次陈述视而不见(被抚养人9.5周岁),以“被扶养人随着年龄增长,费用加大”,为减轻上诉人负担,减掉了上诉人的抚养权,难道说一审法院不知道随着年龄增长“被扶养人”离成人越来越近,只需五六年时间?既然是为了减轻上诉人负担,为上诉人着想,为什么不在维护上诉人抚养权的前提下,判令被上诉人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与之相反,原判则是一边倒,以法律结论的书面形式,剥夺了上诉人的抚养权,达到了被上诉人历年来想得到而未得到的结果。
  
  3、上诉人不能生育,依据法律规定,可优先考虑上诉人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权,但原判决对此故意视而不见。优先考虑体现在哪里?法律尊严体现在哪里?
  
  4、离婚判决时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被上诉人再婚又生其他孩子,(共四孩子)而上诉人只有被抚养的一个孩子,又不能生育,如果剥夺了抚养权,有可能造成上诉人终生独身、无依无靠,有可能走向悲观自杀的末途。现改变离婚判决,不公正、不公平,是对法律的严重践踏。
  
  5、离婚时上诉人曾为抚养被抚养人放弃80多万元的财产分割。充分说明,被上诉人为了财产就可以放弃孩子,而上诉人为了孩子可以放弃财产。足以看出,上诉人对被扶养人的感情极深、重要之至、希望之大。现在对离婚判决加以改变,深深地伤害到上诉人,体现不出法律的公平、公正、正义。
  
  6、被上诉人连续四年,多次通过各种手段非法的将被扶养人偷抢走,不予归还。上诉人多次动用亲朋及公安机关协助,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才将被扶养人要回,直至今年七月被上诉人又无中生有的将上诉人告上法庭,上诉人花钱数万元。但一审法院视而不见,反助纣为虐,一边倒,于法不顾,故意错误适用法律。
  
  第二,原审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均系同一律师事务所,存在严重利益冲突。上诉人什么也不懂,而相关代理人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以致上诉人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第三,原审中,被上诉人的亲属营私舞弊,干扰诉讼(详情和证据另行当庭面呈)。
  
  综上所述,原判决故意偏袒被上诉人,故意错误认定事实,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导致判决错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原审庭审活动严重违法。上诉人认为,这将严重影响被抚养人的成长学习,严重危害儿童的身心健康,严重侵犯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抚养权的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望二审法院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由于我国是两审终审制,所以再上诉的时候应该更加全面的准备好证据材料,在做好充足的准备的时候再进行上诉。这样可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避免因为准备的不充分专业而造成的遗憾和损失。
  
  


·一、减少抚养费起诉状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一、减少抚养费起诉状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周××,男,196...


·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之间婚姻无法存续下去的时候都会走向离婚,通常情况下,一般是夫妻双方能和平处理协商一致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因财产、孩子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就会起诉离婚,那么,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呢,接下来的我们为你分享。 一、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


·新婚姻法 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 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现在由于一些夫妻不能生育或者自己不想生育,但又想家里面能够有小孩,因此就会选择去收养一些孤儿。但出于对双方利益的考虑,此时对收养孤儿作出了一些条件限制,因此不少所有的人或者夫妻都是可以收养孤儿的。那民法典 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


·夫妻双方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若有子女的话,一般免不了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这里的抚养费与一般的抚养费不是同一含义。一般的抚养费指的是父母或者其他与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关系的人,承担了孩子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这里的抚养费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费,指的是当事人不能履行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时,...


·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
      很多时候小孩都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在他们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就要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免除对他们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了。那您知道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一、抚养费申请一次性给付需要什么条件?
      一、抚养费申请一次性给付需要什么条件? 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据),如果按月支付的,那么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转账记录,那么就是不按时支付的不良...


·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孩子的抚养费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对于未离婚的家庭,需要承担未满18周岁的孩子的合理费用。对于已经离异的家庭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按期足额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


·已经产生的抚养费能否主张
      已经产生的抚养费能否主张以前的抚养费是可以追回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追加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一、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有时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不少人对簿公堂,给孩子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