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债务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债务清欠?
  
  
  一、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债务清欠?
  
  债务清欠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务清欠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务清欠目的的多样性。
  
  二、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 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 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 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 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 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 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八)优先受偿权法。
  
  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 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 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 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十)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我们可以看出,债务清欠关系其实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在日常生活当中解决债务清欠的办法也是比较多的,一般主要有和解法、调解法、仲裁法等。债务债权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人对自己的债务关系不进行处理的话,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
  
  


·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故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应先还利息后在还本金...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是可以的。债权人既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的夫妻双方。无论起诉一个人还是夫妻两个人,法院都会正常立案受理,正常判决,不会因为起诉是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而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一、债权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 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


·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 他人向我们借钱的时候,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和借款能够顺利收回。我们应该同对方订立一份借款合同,将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写清楚。同时,为了防止对方违约不还钱,还要加入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那么该条款通常怎么写?借款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我们就...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


·借条遗失了之后要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有了借款要打借条的意识,但却由于疏忽,时常会出现将借条遗失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出借人将借条遗失了之后要怎么办呢?其实,就法律后果上看,将借条给遗失了就相当于没有借条。那在个人借贷中出借人没有借条能否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借...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银行贷款申请的条件是:(1)一是中国大陆居民;(2)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等行为。小额贷款的申请材料:(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


·直接致电银行也就是直接给办理贷款的业务员致电查询
      直接致电银行也就是直接给办理贷款的业务员致电查询。这种方法最精准直接,并且快速。基本适合于所有的贷款;方法二、致电贷款机构客服中心通过这种方法了解贷款进度,这个要求贷款机构有客服中心,像银行是有的,但部分贷款机构,往往是没有专门的客服中心的;方法三、网上查询对于已经开通了网上进度...


·公民在去世之后,除了会留下遗产之外,同时还有可能尚有债务未清
      公民在去世之后,除了会留下遗产之外,同时还有可能尚有债务未清偿。而作为继承人,在实际继承遗产的同时,也是需要替被继承人还债的。那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吗?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