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探视才给抚养费的行为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代夫妻离婚以后最为关注的问题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外就是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所以有人坚持探视才给抚养费,这样的行为是否可行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探视才给抚养费的行为可以吗?
  探望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说探视才给抚养费。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中,探望权能否顺利履行与抚养费是否及时支付是关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离婚后,有些父母会将因离婚中所产生的种种纠纷与矛盾导致的负面影响不自觉地转移到孩子身上,加上将孩子视作私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会设置各种障碍,而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则会以拒付抚养费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予以对抗,使得探望权的实现成为当下审判执行上的一个难题。探望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和身份关系而产生,其本质上属于亲权。从理论上讲,血缘关系的存在使得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并不会因为是否生活在一起而消除。探望权可以说是这一义务得到履行的唯一方式。因而,探望权的设置应当含有父母对子女关心之意,以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从孩子角度来看,其具有被探望的权利,这对于父母来说,则是义务。因此,探望权对于父母来说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义务来源就在于对孩子亲情上的慰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此可知,抚养费支付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的和解协议涉及到子女的利益,但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意思表达能力,因此,对于此类协议法院并不能简单套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而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主动审查,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让探视子女就不给抚养费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在审判实践中,部分夫妻由于种种原因积怨较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会以“不让探望子女”相要挟,来迫使对方满足自己的某种要求;与此同时,被告方往往也不甘示弱,针锋相对,以不支付抚养费相对抗。最终导致双方关系更加紧张和恶化,并对子女的身心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挠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的抗辩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探视才给抚养费的行为是完全不可行的。虽然探视权确实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抚养费是其义务,但是实现探视权权利并不是给付抚养费的交换条件。所以如果发生享有抚养权的一方阻碍探视权的实现,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离婚时如何双方都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交给法院判决了,或者协议由抚养权归一方所以,然后由一方的父母抚养,但是夫妻双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这样做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交由法院判决,双方可以提交一些孩子交由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当事人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离婚从方式上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在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分配上面出现纠纷的话,往往要走司法诉讼程序。在提请诉讼之前,当事人应该准备好诉讼书等相关资料,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那么当事人起诉离婚去哪起诉?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当事人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


·最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涉及面广、内容详实,适用范围涵盖到婚姻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婚姻关系建立初始至婚姻关系结束,上至父母老人扶养、遗产继承,下至子女抚养、权益保护等,同时,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与其他法律一样,也存在一个边执行、边完善、边充实的过程,那么,...


·国家对于酒驾
      国家对于酒驾,甚至是醉驾的行为严厉的打击,并且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可能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如果当事人酒精浓度显示107的,那他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是界定在酒驾与醉驾之间,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


·诉讼过程稿中离婚财产官司怎么打
      诉讼过程稿中离婚财产官司怎么打 1、写好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 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打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打高技术的结果,有时还会造成律师费用的损失。 2、...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两个人之间达成某种和谐的法定关系,而后享有共同财产并且被法律允许同居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离婚情况也时有发生。离婚是指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后,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包括和平离婚或者是一方起诉申请离婚,脱离婚姻关系的方式。人们往往把离婚与可撤销婚姻混淆,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离婚与可撤销婚...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如果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还有小孩抚养权(已生小孩的话)有争议的,可委托律师。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


·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怀孕中的妇女是有保护制度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后一年之内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除非双方都愿意协议离婚。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对弱势的一方如孕期女性进行照顾,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若男方有触犯《民法典》的过错行...


·登记结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男女只有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正式成为夫妻。而在办理登记之前,需要当事人同时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那具体来说,登记结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结婚是男女双方形成夫妻关系的必经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以下三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