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定义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其实我国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仅对于普通公民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国家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更是如此。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更要方方面面都严格的要求自己。当人民群众有需求的时候,自己必须为民群众解决困难。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定义是什么?
  
  
  一、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定义是什么?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职责,如果其拒不履行其职责,不但使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不能进行或难以进行,还会使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和群众对国家机关不信任和不满,损害国家机关的信誉。
  
  被拐卖的妇女与儿童,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所控制、出卖的妇女与儿童,包括出于出卖目的,而为犯罪分子所绑架的妇女、儿童及所偷盗的婴幼儿。被拐卖的妇女与儿童如已被他人收买的,也应属于被拐卖的妇女与儿童,从而可以成为本罪对象。被绑架的妇女与儿童,是指实施绑架的犯罪分子所控制的妇女与儿童,如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而绑架的妇女、儿童以及除出卖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而进行绑架并把被绑架人作为人质的妇女与儿童。不属上述的妇女与儿童,即使为犯罪分子所控制如进行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所暂时或较长时间控制的妇女及儿童,也不可能成为本罪对象。对于后者这种妇女与儿童,置之不顾,不进行解救的,不可能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职责,并接到“解救要求”或“举报”。这是履行解救义务的前提条件。必须具有不进行解救的行为,即行为人接到解救要求或者举报后,不履行解救职责。所谓不进行解救,是指接到解救要求或者举报后,不采取任何解救措施,或者推诱、拖延解救工作。这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如不向主管负责解救的部门汇报情况;不制定解救方案、计划;不安排布置解救行动等。必须是因为不解救而造成严重后果。虽有不解救的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等后果以及引起其他犯罪案件发生,等等。
  
  根据 I999 年 9 月 16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 试行 ) 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 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 次以上或者对 3 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4)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只有那些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虽然本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如果不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便不能构成本罪。这里的“解救职责”,是指在职务范围内或责任范围内具有“解救”的内容。在我国,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中主管解救工作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会同公安机关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法院、检察、司法、民政甚至妇联部门等的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不负有解救职责的,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需要进行解救而不进行解救。对于因不解救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言,则可能属于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怕麻烦,有的是怕报复,有的是为了私情等,其动机如何,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教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我们针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定义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的,在接到拐卖妇女罪案件的时候,国家公职人员需要对案件进行侦办,这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如果触犯本罪,造成严重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


·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一、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


·一、如果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如果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怎样处理
      就算是两个非常熟悉的朋友之间共同合伙经营生意,关于财产和利润的分配的这些问题通常都是规定得非常详细的,所以隐匿财产的这种事情大多数都发生在夫妻之间,毕竟在婚姻关系期间对于双方的共同收入肯定不会计较的那么清楚,但备不住其中有一方就有隐匿财产的这种行为。那么,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


·孤儿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受到您比较关注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仅是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确定孤儿的抚养权也同样是需要确定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孤儿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孤儿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可以告重婚吗
      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可以告重婚吗 一、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可以告重婚吗? 不办结婚证在乡下结婚的也可以告对方重婚,司法实践中对重婚的认定标准是: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


·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一、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结婚六年后,女方在男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否则只能公平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


·离婚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是夫妻双方解决感情的一种方式。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之间离婚了,对于孩子来说,影响是非常的大的,不仅在自己的心理上有一定的变化,可能还会受外界人们的议论。所以我国法律为了维护离婚子女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婚...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包括哪些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可以按照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于提起的离婚诉讼,也不是说法院都会受理,那实践中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一般情况下,要是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就只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协议离婚中对方就不同意的,起诉离婚也不会有多大改变。那现实生活中,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


·婚姻中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婚姻中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1、夫妻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这种方法把财产给孩子,除此之外,谁都不能在不经过另一半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把财产全部都转移给孩子,如果另一半同意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都给孩子的话,两个人依法去办理相关财产的转移和过户即可。2、父母离婚,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