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时候开发商征地修建了商品房的,一般都会拿出其中的部分房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时候开发商征地修建了商品房的,一般都会拿出其中的部分房产作为回迁房,用来安置之前被征地的居民。而实践中,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究竟回迁房可以卖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
  二、回迁房可以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三、回迁房买卖注意什么事项?
  
  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2、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从上文可知,购买回迁房是存在许多风险的,尤其是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无房产证,有可能会涉及到抵押贷款、户口落户等一系列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所以您在购买时,千万要注意了。至于回迁房可以卖吗?只要取得了回迁房的房产,那就是允许进行买卖的。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宅基地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一般国家在征收宅基地的时候,是按照计算公式来计算补偿费用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等于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减去房屋重置成新均价乘以户均安置面积再除以户均宅基地面积;房屋拆迁补偿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这些年,我国的经济迎来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很多大城市也跻身于世界大城市之列。土地的扩展,是大城市发展的基础,在这些土地上建设着一些硬件设施去服务于经济,那么我国对于这些土地建设,有关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呢。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文盲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遗嘱?
      文盲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遗嘱?对于不会写字的人是可以利用代书的方式来进行订立遗嘱。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注意到,除了房屋产权之外,还应有一本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对房屋所有权才是最好的证明。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


·农民被国家征收土地很有钱吗,都有哪些补偿费用?
      农民被国家征收土地很有钱吗,都有哪些补偿费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也越来越强,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国家建设也就成为必要。然而,国家建设肯定少不了的就是征用土地,因为需要扩建、需要改造,这也就意味着有可能我们自己的房子也会被征收、被占用,那么农民被国家征收土地很有...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判定子女归属。部分夫妻由于工作生活地区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但不得不迅速办理离婚,在异地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诉讼需要准备材料,其中一方有家暴、护轨等过错的,还要准备其过错的证据,可请律师协助收集。"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 (一)...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水寨镇。补偿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答辩,会提交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那么这个答辩状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范文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完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吗?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