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作为近年来一大新兴的理财方式,逐渐成为了众多投资人士的选择,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规模和数量渐渐壮大起来。正如其他公司一样,基金公司也应该设有法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人和高管是一样的,需要有从业经验和业务能力,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注册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11、股东资格证明;
  
  12、《指定(委托)书》;
  
  13、《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二、基金公司注册有哪些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这几部法规进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三、基金公司注册办法是什么?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综上所述,成为基金公司的法人一定要具备相关材料,但并不一定要有从业经验。从业经验是对基金公司高管提出的要求。尽管如此,总体来说对基金公司法人的要求还是很高的,而且需要准备的材料很繁琐费时,希望您在注册基金公司的时候做好准备。
  
  


·保险公司理赔是什么意思?
      保险公司理赔是什么意思?理赔是指违约方受理受损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可见,索赔和理赔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注意事项1.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国外买方提出的单证和出证机构的合法性;2.要认真作好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分清责任;3.要合理确定损失程度、金额和赔付办法。理赔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种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其实是不对的,对于挂名的一方,面临多种风险。那么,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我们知道一个公司在发展运营过程中需要一个法人,这也是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法人可以行使公司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很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有可能没有这个公司的股份,那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股份公司法人不...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依法解散,于年月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参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定。 1、本合伙企业因合伙期限届满(或因合伙协议约...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是否受限制?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是否受限制?所谓内部转让,即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与公司的其他股东。在部分转让的情况下,公司股东的股权结构会发生变化,但股东人数不会因该转让而改变;在全部转让的情况下,股东人数会相应减少,受让股东的股权比例则会增加。由于股权的内...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一、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在列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之前,首先要了对这一名词进行解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否认所在公司的股东的有限责任,让在法人保护之下的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是具有主观故意的。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呢?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一般都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不过虽然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是作为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关系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是不冲突的。而且公司也不能说因为法人代表发生了更换,就随意的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人代表...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违约的其后果,最终必然由总公司承担。既然总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必然可以将总公司起诉到法院,进行追责索偿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公司如何合并内外账
      企业的内外账合并,特别在合并的期初,并不是简单的内外相加或者全部采用内帐的数据,而是业务流和资金流的重塑。进行两帐合并:一. 帐务改由公司人员自行登载二. 分析两套帐差异金额及辨认产生差异主要原因三. 整理各项资产负债实际数量及金额四. 处理差异五. 解决问题公司应以策励未来的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