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年来,随着现代通讯手段的飞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诈骗案爆发频率大幅增加,受骗者屡见不鲜,而诈骗分子却隐藏的很深,给警方抓捕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加强管制,我国也推出了许多针对诈骗案的量刑条款,以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那么,广西壮族自治区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本文将会给予介绍。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诈骗罪量刑标准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二万四千元不满三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诈骗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细致的设定诈骗案的量刑标准,是一种较为人性化的做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同时保障犯罪分子和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平稳定,减少诈骗犯罪率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上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诈骗罪量刑标准,想要了解更加详细的信息,请向律师进行咨询。
  
  
  


·单位犯罪的罚金由高管承担吗
       根据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对单位犯罪处罚措施上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就是单位犯罪的,不仅单位要被判处罚金,而且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高管、管理人员也要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所以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的罚金由高管承担是不准确的。下面律图网就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单位犯罪的罚金由高管承担吗 ...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和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就有对于泄露商业秘密作出相关的定义,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但有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身份较为特殊,诸如患有疾病,或者怀有身孕,再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处于哺乳期,此时,处于某种目的会对这部分人采取特别措施,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法中的孕妇,哺乳期妇女 (一)...


·触犯了保险犯罪中止怎么判?
      触犯了保险犯罪中止怎么判?关于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各国有无罪说、不罚说和折中说之分,目前各国立法例多采取对中止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做法。我国刑法对中止犯采取必减免主义。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


·盗窃有前科能判缓刑嘛
      视情况而定,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宣告缓刑;不符合条件则不能。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如果再犯盗窃罪但不是累犯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是有可能被宣告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各类APP、会员卡.只要简单的信息登记就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是一不小心也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当不法分子获得我们的个人信息后,有的进行倒卖有的进行电信诈骗,严重危害我们的财产安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认定标准,以供您了解。 一、侵犯公民...


·构成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


·刑法对涉黄的处罚
      对于涉黄公众号的处罚,会被平台屏蔽部分功能,严重的会永久封号。情节严重的,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


·一般缓刑结束可以出国吗?
      我国的法律对犯罪分子的极其严格,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体现出人性化,缓刑就是在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候进行执行,在延缓执行的时间,只要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就能得到宽大处理,这样有利于罪犯的改过自新,那缓刑结束可以出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缓刑期间可以出国吗 根据法律规定,...


·强奸罪判罚金和赔偿损失吗?怎么判?
      在当下看似平静的社会中,并不是完全不存在犯罪违法的行为,在受到伤害之后,保护自己以及保障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在缺乏相关知识时,往往会在相应事件中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下有关于罚金和赔偿损失的相关知识,以及强奸罪判罚金和赔偿损失吗?为您解答。 一、罚金和赔偿...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上诉状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我们会见了被告人王某,查阅了案卷材料,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