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作为珠三角的重要核心城市,东莞市城区发展日益受限,而征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路径。但是,很多人对于东莞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东莞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六条对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的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含装修、附属物价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七条对于已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与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以外,以登记簿为准。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前,拥有合法产权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对房屋价值,根据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用途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第十八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定期向社会公布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被征收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十九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1/2以上(含本数)被征收人共同选定一家评估机构的,视为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成功。协商不成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具体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第二十三条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建筑面积100㎡以下(含本数)的房屋给予搬迁补助费(含临时安置费等)每户2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100㎡以上的房屋给予搬迁补助费(含临时安置费等)每户3万元人民币;
  
  (二)选择货币补偿的,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首日起1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主动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的搬迁奖励;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首日起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主动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3%的搬迁奖励;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首日起4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主动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的搬迁奖励。此项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包含装修、附属物价值;
  
  (三)选择产权调换的,具体奖励办法在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第二十四条对因征收合法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收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
  
  停产停业期限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6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
  
  工厂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搬迁或报废的费用通过评估并审核的方式确定。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奖励办法等事项。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下落不明的,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报请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省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定及本办法,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制度,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东莞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东莞征地补偿实行的是按地理位置补偿的方式,补偿内容包括土地附着物等方面。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浏览网,咨询东莞征地补偿政策的相关律师。
  
  


·异地代缴违章罚款应该怎么办?
       车辆一般都是用来代步使用的,也能够提高出行的效率,一般车辆都会进行远距离的驾驶,所以会在外地出现违章的情况。那么关于异地代缴违章罚款应该怎么处理?异地的违章罚款缴纳,可以要求当地的亲友代为办理,也可以要求当地的代办机构代为办理。 一、异地代缴违章罚款 省内:罚款200元...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谁?
      适当的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好农民的权益不因政府征地而受损失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核心所在。实质上从征收的土地的预审开始,各地政府就应该把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实际情况确立动态调整机制的。不仅如此,农村还有一部分村民不理解的问题是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谁?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房地产业成为了一大支柱。越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房地产业成为了一大支柱。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外来打工者选择买房,房价也随着购买力的增长而增长,买房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话题。那么,房屋新政策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屋新政策有哪些? 1、金融房贷紧缩政策: 目前北...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土地在中国一直都是紧缺的资源,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加上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使得城市地区的土地价值非常高,所以使用土地一般都会选择在农村地区进行,不过关于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有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


·国有出让土地被征收怎么赔偿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一)属于行政划拨用地,因机构变化等原因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各一份; 2、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一类区片范围:西北部残垣沟壑区补...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契税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契税一、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契税根据《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平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9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80元/亩到16720元/亩之间。 银滩镇、侨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