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全称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而法规竞合则是指一个人犯了多种类型的罪,依法只适用其中一条量刑标准的情况。那么,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应该怎么处理?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处罚又是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
  处理原则 对“法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是: 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如我国刑法规定了盗窃罪,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同时又规定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属于特别规定。特别法与普通法的竞合,是在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社会关系的情况下发生的。如“盗窃枪支罪”,既侵犯了枪支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枪支的管理秩序,所以,在刑罚上对竞合犯选择对社会关系侵犯性质严重的罪定罪,一般适用特别法。 当法条交叉时,复杂法优于简单法 如行为人为了达到杀人目的而实施爆炸行为,构成“爆炸罪”。刑法规定的“杀人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是简单法,而刑法规定的“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公私财产权,是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复杂法。复杂法规定的犯罪对社会关系侵犯的性质较简单法更为严重,所以,当“竞合犯”触犯的法条交叉时,一般选择复杂法处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如我国刑事立法规定了“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二罪之间具有普通法和特别法的竞合关系。但刑法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诈骗罪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显然,“诈骗罪”规定的法定刑重于“招摇撞骗罪”。所以当招摇撞骗犯罪诈骗公私财产数量特别巨大并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招摇撞骗罪的法定刑不符需要时,就不能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一般原则,而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重法优于轻法原则是法条竞合法律适用原则在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更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般规定根据刑法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特别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抢夺案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以上,就是关于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的全部解答。关于法规竞合又几项处理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复杂法优于简单法,重法优于轻法等。而抢夺武器装备罪是一种有可能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不和谐因素的行为,所以刑罚上较为严苛。
  
  
  


·认定构成虐待罪判多久?
      认定构成虐待罪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关于喝两瓶可乐算醉驾吗? 一、喝可乐不算酒驾。 补充:酒驾标准 1、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


·虚假诉讼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外国人行政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外国人行政拘留的程序是什么?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


·一、醉驾认罪态度好会被拘留吗?
      一、醉驾认罪态度好会被拘留吗? 1、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对犯罪行为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好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所以醉驾以后认罪态度好也依然会被刑事拘留的。但是,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减轻判决,有可能最终法庭作出缓刑的判决结果都是取决于当初的认罪态度。 2、醉驾是指因...


·如何对走私贵重金属罪作出认定
      贵重金属在现代工业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稀土现如今已成为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所以我国限制非法走私贵重金属,只要走私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就可能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那么一般情况下该如何对走私贵重金属罪作出认定呢?下文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对走私贵重金属罪作出认定 1、客体...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刑法中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


·刑诉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在线咨询 > 一、言词证据有哪些
      刑诉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 一、言词证据有哪些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二、运用言词证据的注意事项 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


·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吗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既不能隐瞒,也不能无中生有,或者避重就轻。为了使侦查人员集中精力查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