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进去之后却变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进去之后却变了样。现实中,往往在实际居住使用过房屋之后,才会发现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而此时就想要退房。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房屋质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
  房屋质量问题有很多种,小到墙面渗水,大到房体倾斜,像这种大的问题比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一般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存在这样的问题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我国法律对房屋质量问题导致退房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点:(一)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界定,我国法律暂时没有明确的界定,在适用上有一些难度。(二)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二、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当出现上述两点房屋质量问题是,购房者这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在这提醒您,适用这两条法律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一) 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对其质量会进行必要的检验,对于一般验收能够发现的显而易见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应在收房时提出。在取得房屋后,对于明显的质量问题,若无其他特别规定,开发商可不负责任,应由购房人负责维修。开发商人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存有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对此也不再负有任何责任,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 对采取通常方式难以察觉,须经过专门鉴定或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发现后要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对于质量问题程度较轻的,开发商应负责维修,或者适当减少房屋价金。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较严重,甚至不能使用的,购房人可解除合同,因此给购房人造成的财产及人身损失开发商应予赔偿。(三) 对隐瞒质量问题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知而故意隐瞒的较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相信的,开发商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四) 对于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首先要拿到环保部门合法的鉴定依据,确定有害物质超标,要确定来源是哪个方面,如果是开发商在房屋建筑方面提供的材料所致,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超过正常居住的标准,可以行使退房的权利。最后还要提醒您,如果怀疑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并整理收集充分的证据。如果不懂怎样取证或者遭遇开发商推脱,建议您聘请律师协助您解决。如果证明确实属于房屋质量问题,除了退房,赔偿购房房屋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对由于房屋质量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作出适当赔偿。要是你对房屋质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这个问题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寿县房屋拆迁补偿
      寿县房屋拆迁补偿 一、寿县城区(寿春镇、八公山乡)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 (一)搬迁费 1、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标准计算。 2、非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标准计算;有重机械的按重机械所在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2元/㎡。 (二)征收...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


·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通常都会要求双方的名字都出现在房产证上面的,因此这就涉及到进行共同房产的登记问题。那现实中,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1、将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无共...


·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流程?
      夫妻双方产生无法调和的感情问题时,往往会选择离婚,离婚就涉及财产分配的问题,对于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的中年一代人,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往往更加考虑子女,会考虑将财产的主要部分房产过户给子女。房产过户都是需要交税的,过户方式不同,交的税的金额也会不同。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流程呢?...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一、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产过户后旧复的房产证由房管局收回。 房产过户由于产权人变更,过户时需要出具的资料房屋权证等相关资料,待过户后旧产权证也就失效了,所以原产证会收回。 房产过制户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


·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
      虽然一些人不喜欢中介,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找中介租房和买房。房屋中介为房东和租客服务,从中收取服务费,那么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 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取的中介费一般是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但也有的中介是...


·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的税种有哪些?
      在房价上涨猛烈的当下,购房者更多倾向于购置二手房,二手房相比新房来说,性价比相对较高,并且有较大的降价和回旋的余地,二手房入住比较方便,大都拎包入住,但是购置二手房还需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下面给您介绍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种。 【卖方需缴纳的税种】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一、租房合同备案是网签吗?
      一、租房合同备案是网签吗?现在办理租赁备案有了新的要求,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目前,合同网签和合同登记备案是两个独立环节下阶段将逐步实现网签和登记备案一体化。1、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通过市租赁平(www.shzfzl.gov.cn)签约系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