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居住使用,另一种就是租赁办公用房拿来开办公司了。其中,租赁的房屋情况不同,那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具体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拥有合法居住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1、 乙方承租甲方居住房用于生活居住,租期为一年,租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______预付,合同不到期,剩余房租费及押金甲方概不退还乙方。
  
  2、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的水电暖费、天然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其他居住期内产生的正常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及设施增加,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外,其他装修设施未经与甲方协商,乙方不可以随意拆除和破坏。
  
  甲方在将房屋租给乙方时,房内有如下设施并全部能正常使用,天然气储值卡一张,电表卡、(卡号)水费卡、电视机顶盒及电视卡、在乙方租期满后,向甲方交还房屋时需保证以上物品仍然能够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否则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另乙方应保证完好的将天然气储值长、电卡、水费卡、电视卡、返还于甲方。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任意一方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4、乙方有义务负责房屋的简单维护和设备维修,维护和维修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其他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困难和问题。
  
  5、乙方应爱护房屋中配备的各类家具和家用设施(配备有冰箱、电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柜、两张床及垫子、电视机顶盒、一套沙发、茶几、床头柜、两屋窗帘、椅子一把、客厅暖气片及西屋暖气片)并定期予以保养和维护,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应造价赔偿。
  
  使用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时,出现的人身安全事件,甲方不负担相应一切后果,卫生间窗户及厨房窗户未安装防盗网设施,因此产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甲方不负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6、合同解除条件:
  
  (1) 乙方自愿提出退租房屋。(必须提前告知甲方)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时。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且无法收回租金时。
  
  (4)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使乙方无法继续居住时,甲方补偿乙方损失外,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款。合同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了。实践中,需要针对各自的具体情况,来约定租赁合同的条款。不过此时要注意,如果约定的内容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话,那此时就会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认定买房合同效力 房屋买...


·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房产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遗嘱 二、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还房贷是一个长期并且漫长的过程,很多夫妻可能房贷还没有还完,但是夫妻关系就已经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由于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产权如果发生变更的话,自然对房屋贷款的部分也要进行变更。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子贷款变...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疫情延期还房贷可以通过延迟还款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还款压力。《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受媒体采访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


·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
      在众多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重要的一个,毕竟,房产的价值是很高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房产分割上面很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现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都和房产分割有关,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应该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买房子户口本上是未婚可以买房吗?
      买房子户口本上是未婚可以买房吗? 户口本上是未婚可以买房。1、户口本,如果不能提供户口本,也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在落户过程中和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2、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经过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3、《房屋信息摘要》,需要...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父母房产遗嘱之中必须要明确具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才会有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姓名_...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随着我国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在工作的城市租房住已经是大多数年轻人所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在出租者和租赁者之间就存在一个房屋租赁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规范好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直接都会签订个人租房合同协议书,以下我们就对个人租房合同的范本进行了解。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


·房屋质量由哪个单位鉴定
      房屋质量由哪个单位鉴定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在住进...


·限购房范围是什么?
      近几年,因为炒房团数量大幅度增长,国家政府为了规避这一现象,推出了房屋限购令,大大的减少了炒房团的数量,也切实的为老百姓带来了购房福利。那么,对于限购房范围是什么以及对于单位的福利房来说,算不算在限购房范围之内,今天我们就给您分析一下。 一、 限购房的实施范围 限购房这个东西并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