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罪犯死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古代有杀人偿命的说法,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我国正在逐步的减少死刑,如今《刑法》中规定的有死刑处罚的罪名已经不同。虽然我国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同时规定了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那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罪犯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年满18周岁的罪犯适用死刑,年满75周岁以上的罪犯一般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可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有某些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时候,可以给犯罪分子略轻一格的处罚。如本来应该判处死刑的,但因要从轻处罚,就轻一格,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样就可以免于一死。
  
  还有正当防卫,也属于此类情况,但正当防卫的认定,界限至今不是很清楚。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同样是不判处死刑。《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
  
  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有的犯罪分子,在被关押后,至临刑前,可以通过检举他人犯罪事实,达到立功表现,以减轻对自己的刑罚处罚。
  
  但需要注意,这种检举必须及早检举,因为需要公安机关一定的时间进行落实,只有在属实的情况下,才起作用。如果在检举后、临刑前,公安机关对检举行为还没有落实的话,就不起作用了。
  
  5、在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减轻被告人的过错和罪责。
  
  如果罪犯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原则上法官是会作出死刑判决的,当然,要是罪犯同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可以或者应当免除罪犯死刑的范围之内,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免除死刑,不过也要注意如果是已满75周岁的人实施犯罪需要判死刑的话,此时仅仅是可以免除死刑,而并不是应当免除死刑。
  
  


·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有哪些惩罚
      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有哪些惩罚 一、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有哪些惩罚? 构成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是公司企业经营都是必须要缴纳相关税费的。但是有些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进行伪造,擅自销毁账簿,变造隐匿等行为,这就触犯了偷税罪,那么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对偷税案立案标准等内容进行整理资料,为您解决疑惑。立案标准:逃...


·致人轻伤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般...


·犯罪中止比犯罪预备的处罚轻吗?
      犯罪中止比犯罪预备的处罚轻吗?犯罪中止比犯罪预备的处罚轻,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


·聚众赌博罪该怎么认定,如何认定聚众赌博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司法实践中,若要对聚众赌博的人定罪处罚,还需要先进行认定才行。那到底聚众赌博罪该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赌博罪该怎么认定 所谓...


·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司法鉴定不能够保证其结果的权威性,就无法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实在人为鉴定结果不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


·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但因为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对盗窃罪的数额要求也是不同的。另外,虽然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但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量刑幅度。那么这个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河...


·破坏林木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破坏林木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破坏林木罪会受到的处罚具体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的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的条件许多刑事案件同时也会带有民事诉讼请求,在这种类型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在二审程序中,如果被告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进行反诉,起诉原告。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和...


·刑事案件中批捕是刑拘还是逮捕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刑拘还是逮捕?批捕说明要对嫌疑人逮捕,不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1)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2)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二、...


·赌博被抓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被抓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