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厦门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认定是每个工作的人必须了解的事情,因为它涉及我们的切身利益,它保护着工作的我们,为受伤的工作者提供保障。工伤认定虽然大同小异,每个省市的工伤认定具体事项也许有所不同,下文是关于厦门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认定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伤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4、首次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或伤者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属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仍在工伤协议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应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支申请表》。
  
  认定流程
  
  1、窗口申请
  
  2、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单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送达结论
  
  认定地点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电话:12333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6217
  
  厦门工伤保险办理地址
  
  认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日
  
  注意事项
  
  1、单位应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一个城市打拼都不容易,为了求生存、混生计的人都是可敬的人,他们值得受到保护,工伤是不愿意但有时候也难以避免的结果,所以我们更应该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保障自身利益。厦门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也是一个遍布奋斗青年的城市,上文为我们介绍了厦门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具体包括认定所需的材料、认定流程、认定地点,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注意认定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60日。希望这篇文章能带给您更多需要了解的知识。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可以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


·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多久? 在建设工程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即为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我国的建筑工程条例对其具有详细的规定。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的法律规定及其法条解释的资料,提供给您,以供您加以参考。 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多久 一、法律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没有书面化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双方口头有协议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不会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属于劳动关系这么简单了,那么法院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呢?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有赔偿吗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二、应得赔偿有哪些国家...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来做事,这就包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告诉您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一、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其中包括双方的责任、工程质量及验收的标准和结款方式等内容,值得您注意的是一旦签署了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发包方:承包方:甲方将 工程于 年 月 日发包给乙方,采...


·犯强迫劳动罪判决是什么?
      犯强迫劳动罪判决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强迫劳动罪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 ...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


·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劳动人员在入职的时候,会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就会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一定的关于劳动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进行了相应的管理规定。那么,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一、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影响工程质量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17年合肥大雪,竣工仅一年的公交站台全部坍塌,甚至砸死人,此条消息震惊全国。影响工程质量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 、材料 、机械、方法和环境。 工程质量关注着民众的生命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影响工程质量管的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