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厦门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认定是每个工作的人必须了解的事情,因为它涉及我们的切身利益,它保护着工作的我们,为受伤的工作者提供保障。工伤认定虽然大同小异,每个省市的工伤认定具体事项也许有所不同,下文是关于厦门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认定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伤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4、首次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或伤者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属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仍在工伤协议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应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支申请表》。
  
  认定流程
  
  1、窗口申请
  
  2、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单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送达结论
  
  认定地点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电话:12333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6217
  
  厦门工伤保险办理地址
  
  认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日
  
  注意事项
  
  1、单位应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一个城市打拼都不容易,为了求生存、混生计的人都是可敬的人,他们值得受到保护,工伤是不愿意但有时候也难以避免的结果,所以我们更应该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保障自身利益。厦门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也是一个遍布奋斗青年的城市,上文为我们介绍了厦门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具体包括认定所需的材料、认定流程、认定地点,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注意认定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60日。希望这篇文章能带给您更多需要了解的知识。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吗?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吗?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


·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钢厂、建筑工地等地方工作的济南职工,有时候会在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这属于工伤范围,职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要拿到鉴定书后才能向单位提出。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按照相关标准,做出工伤鉴定的结果。那么,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给您讲一讲吧。 一、...


·双倍工资是多少标准来计算的?
      双倍工资是多少标准来计算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而不是实发工资,不应当包含年终奖金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以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因矿工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因矿工被辞退有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因矿工被辞退没有补偿金,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分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即时辞职(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3、用人单位预告辞退,即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4、用人单位裁员...


·约定劳动合同赔偿金有效吗?
      约定劳动合同赔偿金有效吗?无效,劳动法中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第22,23条的情形的才可以约定赔偿金,除此之外约定赔偿金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一、劳动合同户籍所在地怎么填?
      一、劳动合同户籍所在地怎么填?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户籍所在地一般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


·我要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来共同监督和验收,因为工程
      我要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来共同监督和验收,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关乎到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安全性,坚持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严格的规定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从而来保证工程在投入使用后不出现意外事故,那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第一章 总 则 第...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资质以后,还需要通过公示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以后,才能够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方可从事劳务派遣工作。 二、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 一般经省...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要注意: ,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本人工资×4个月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