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发包方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后,双方要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标的、用料、工程工期等内容,其中,工程质量在合同中要进行专门约定,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要根据合同要求对承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呢?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三、工程概况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六、整改通知书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1)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1)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注: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
  
  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十一、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十二、其他文件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十三、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概括来看,整个工程质量验收共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目录、工程概况等十三项。这些验收资料涉及到工程施工的方方面面和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如监理、勘测、设计等单位的验收,以及质监站、公安消防、环保、市政检测等部门的验收,可以说工程竣工之后面临的是全方位、综合性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待遇是怎样的
      相关的从业人员会从事一些特殊的工作,导致个人健康随时会受到工作的影响所以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得到鉴定结果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那么如果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待遇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待遇是怎样的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


·根据《职工工伤休假管理规定》骨折工伤休多长时间假?
      根据《职工工伤休假管理规定》骨折工伤休多长时间假? 想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在立法上,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在任职期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任务受伤时,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对于一时不能痊愈的用人单位应该批准其休假修养。根...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这一概念,是指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碰撞而导致受伤害的受害人在遭受了交通事故之后,无法正常的进行劳动,或者劳动能力丧失,又或者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恢复,因以上情况无法正常的进行劳作,从而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的费用。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车险理赔误工费的规定也是相对...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应为施工行为地。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


·2023年劳动法最新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这个事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听说,对于工伤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补偿待遇的。而且我们国家对于工伤人员的补偿待遇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定时的更新的。我们对于工伤的话题还是非常的敏感的。那么劳动法最新工伤待遇标准都有什么规定呢?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受伤职工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的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才行,以免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限,从而影响到对事故的处理。具体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期限...


·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的话,则允许单位录用。我国规定的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话,那此时就要对其做出处罚。现实中,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1、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


·劳动关系何时确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何时确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