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伤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建筑工地上,有大量的农民工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农民工伤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建筑工地上,有大量的农民工干活,有时候他们被砸伤后,工地并不给申请工伤待遇。而农民工维权意识比较弱,当自身经济情况不好时,请不起律师。这个时候,作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那么,农民工伤法律援助如何申请?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农民工伤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综上所述,在劳动市场上,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被侵权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工因工受伤,没有拿到赔偿时候,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伤法律援助要向当地的司法局提出,并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证明工伤的诊断书及劳动合同等资料。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权,法律不仅赋予了用人单位,作为当事人之一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权,法律不仅赋予了用人单位,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劳动者,也是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样,此时也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况才能进行解除。那实践中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有下...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场地平整:是指将天然地面改造成设计要求的平面所进行的土方施工程。这类土方工程施工面积大,土方工程量大,应采用机械化作业。2、 基坑(槽)...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土建工程是先与其他工程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所有工程施工的基础,只有土建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才能有稳固的根基,防止在后期其他工程出现被动影响型质量问题,在土建工程中,每个分部、分项的施工质量都十分重要,那么,土...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


·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职工,并确定了职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不少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怎么办?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


·法定加班费怎么算 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加班费怎么算 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如果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则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才行。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此时单位是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的。那一般法定加班费怎么算呢?相信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员工怀孕期间保胎工资怎么算
      员工怀孕期间保胎工资怎么算 一、员工怀孕期间保胎工资怎么算? 1、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2、女工怀孕期间不舒服请假安胎,工资怎么算 3、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而劳动者在实际解除劳动合同时又应注意什么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怎么处理
      虽然童工和未成年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但我国在对待他们的态度上面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其中,允许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但却不准许录用童工。而要是用人单位雇用童工的话,就会对单位作出处理,那究竟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