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赡养父母子女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随着教育的缺失和素质水平的低下,一些人试图钻寻法律的漏洞,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从法律的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呢,任需缴纳。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未交的怎样处理,任需缴纳。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不受时限,15年以前未交的任需缴纳。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义务,不可逃避或拒绝缴纳。当缴纳人有经济上的困难或别的问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相关机构申请分期缴纳。
  
  
  


·一、醉驾撞到未成年交通事故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一、醉驾撞到未成年交通事故判决需要多长时间?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2、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的具体赔偿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房产交易日趋活跃,交易方式日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房产交易日趋活跃,交易方式日趋复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尤其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越来越多。那么,日常生活中买二手房有哪些合同纠纷呢?也就是说买二手房要防范哪些合同纠纷呢?各位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买二手房有哪些合同纠纷 (一...


·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造成了人员的受伤还是车辆的损坏,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实际确定造成的损失情况是怎样的,那么以后才能据此要求赔偿。那到底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尸体检验 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


·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


·侵权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能否认定为职务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判断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执行职务范围时,应结合行为的内容、行为的时间、地点、场合、行为之名义(以用人单位名义或以个人名义)以及行为的受益人(为用人单位受益或个人受益),及是否与用人单位意...


·一、 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
      一、 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赔偿,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因为车祸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
      因为车祸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直接导致他人不能正常的参加劳动活动,车险会赔偿误工费吗?车险应该是会赔偿误工费的,但是是针对受害人要求主张的误工费,并不是车的主人的误工费。在交强险中责任限额内的赔偿项目也包含误工费这一项。 交强险和第三者险针对第三方的理赔,必须由第三方提供相应的证据...


·合肥违章停车处理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在违章停车之后都会被贴罚单,所以为了方便交罚款的时间最好是带上处罚单到交管大厅来办理。除了罚单还要戴上一个驾驶证,这个驾驶证不管是用谁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去的,只有本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才能够办理。带上驾驶证以后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每辆车都有自己的行驶证,在处理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如果是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电动车,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


·机动车驾驶者开车打电话违法吗
      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开车经历,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电话进来,此时又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肯定就会一边驾驶一边接电话。那么在我国,驾驶人员像这样开车打电话违法吗?毕竟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操作,但实际对这种行为的定性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道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