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条文释义(罪名解读)
  
  本条是从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流氓罪分解出来的一个单独的罪名。从多年的司法实践看,由于流氓罪的规定比较原则和概括,在实际掌握上任意性较大。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总结多年司法实践的情况,将流氓罪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分解为几个不同的罪名,在罪状的表述和量刑上也作了不同的规定,既增强了相关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防止自由裁量权的任意扩大。本条规定的犯罪属于其中之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其处刑的规定。依照本款的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方法,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伤害、殴打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方法;“胁迫”方法,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方法。例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的,等等。“其他方法”,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方法。例如,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侮辱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猥亵、侮辱的,等等。这里所规定的“强制猥亵”,主要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脱衣服、抠摸等淫秽下流的手段猥亵妇女。“侮辱”,主要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故意向妇女显露隐私部位,追逐、堵截妇女等手段侮辱妇女的行为。依照本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应如何处罚的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是对妇女的人格、尊严等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而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被害的妇女造成的伤害更大,社会影响更恶劣,应当予以严惩。因此本款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条第三款是关于猥亵儿童罪的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猥亵”,主要是指以淫秽下流的手段猥亵儿童的行为。考虑到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的认识能力,尤其是对性的认识能力很欠缺,为了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构成猥亵儿童罪并不要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进行。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行为,就构成了本款规定的犯罪。本款在实际执行中应当注意区分猥亵儿童与一般的对儿童表示“亲昵”的行为。猥亵儿童的行为是出于行为人的淫秽下流的欲望,往往对儿童的身体或者思想、认识造成伤害或者不良影响,行为一般为当地的风俗、习惯所不容。对于猥亵儿童的,依照本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应当在各处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要注意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一般的猥亵、侮辱妇女的违法行为加以区分,具有“强制”行为的,才能作为犯罪处理。(2)要区分本罪与侮辱罪的区别,侮辱罪以败坏他人名誉为目的,必须是公然地针对特定的人实施,而且侵犯的对象不限于妇女、儿童;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则是出于满足行为人的淫秽下流的欲望,不要求公然地针对特定的人实施,侵犯的对象只限于妇女、儿童。
  
  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量刑标准(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造成被猥亵对象轻微伤的,重处20%。
  
  【猥亵儿童重处规定】
  
  猥亵儿童的,重处20%,造成轻微伤的,重处10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一十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五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综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认定的法律条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刑法》的修正案九中,已经将猥亵罪这条的对象改成了他人,即猥亵罪不再只针对妇女这个群体,所以男性的权益也将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同时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的过错不应该是平常生活中我们认为的过错行为,而应当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才可以。那一般在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离婚赔偿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


·茂名社会抚养费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口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计划生育,规定那些在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茂名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的相关信息。...


·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社会的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离婚也越来越成为常见的事情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办理离婚手续正式离婚,另一种则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那么,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其中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今...


·父亲遗弃子女母亲抚养权是否可以争取
      其实我们常说社会万象,不得不说在生活当中真的是各种各样的人都会存在。有些时候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男方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争夺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在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过程当中,却不尽自己身为父亲的责任。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父亲遗弃子女母亲抚养权是否可以争取? 一、父亲遗弃...


·对于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
      一、对于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是否共同犯罪,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的行为。如果两个人都符合这个情况,那就可能分别判处重婚罪,此时,一般没有“共同犯罪”一说。2、有没可能第三人构成重婚罪的共同犯罪呢?比...


·新婚姻法离婚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婚姻法实施已经有多年,之后最高法又陆续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也可以理解为新婚姻法。在婚姻法中,分几个章节详细规定了结婚、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内容。而近年来,离婚案件多发,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怎么规定的?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新婚姻法离婚怎...


·在我国关于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在我国关于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1、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离婚双方中的一方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存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院《...


·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
      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一、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结案?
      一、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结案?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