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大多数的刑事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可以构成大多数犯罪。但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往往会对犯罪主体有特殊的要求,我们知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是怎样认定的
  
  (一)侵占罪的数额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予明确。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比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数额较”、“数额巨大”规定了一个浮动的数额,授权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浮动数额范围内制定具体数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盗窃罪数额较大规定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二)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
  
  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刑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学者们的观点也不相一致。目前,被司法机关接受的是周道鸾、张军的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侵占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以上并具有以下情节:
  
  第一,侵占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第二,侵占他人重要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
  
  第三,侵占他人财物行为引起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劝阻仍拒不交出财物;
  
  第四,将侵占财物肆意挥霍,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
  
  第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仅是决定侵占罪处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标准。
  
  因此在处罚侵占罪时,既要坚持以侵占罪数额为主要依据,又不忽视其他情节因素,如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手段、方法等,才能真正贯彻好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我们可以知道法律中规定的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就是一般主体,这点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要求不同。而由于刑法将侵占罪规定为自诉案件,所以,侵占案件的被害人需要自行收集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
  
  


·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
      个人或单位没有取得集资的相关资质却向他人筹集资金的行为即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行为人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所涉及到的受害者较多,因此给社会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那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 ...


·贩毒不到一克能判多少刑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需要结合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犯罪情节、是否悔过来综合判定,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不一样。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


·涉烟案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按照《刑法》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如何定罪?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如何定罪? 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事故也伴随着飞速上涨。部分司机由于自己的不小心或者是喜欢飙车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后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加之侥幸的心理而逃之夭夭,最后造成人员死亡,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赔偿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吧。 ...


·一般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


·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第七条规定,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在实践中,有些人为了获得金钱,会以拘禁的方式绑架他人,然后向其家人索要财物。而对于这种行为,很多人不知道该认定为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到底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呢,而一般哪些行为能构成绑架罪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怎样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


·检察院量刑拘役六个月法律会判刑吗?
      检察院量刑拘役六个月法律会判刑吗?检察院量刑拘役六个月的情况下,法院一般是需要判刑的,但如果法院在对检察院的量刑意见进行审查后,发现存在错误的,那么可以由自己决定判决的具体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
      随着信用卡办理手续简单,申领门槛低,已在各个领域的经济贸易中被广泛使用。但是由于很多人不了解信用卡的使用法则,导致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信用卡透支问题,有时只是因为一时疏忽而导致的信用卡透支。那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呢? 一、当事人透支的行为是否具有...


·累犯盗窃未遂怎样量刑?
      盗窃罪累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现行刑法内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法条设置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