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法上对合同的签订是有明确流程规定的,尤其是租赁合同还涉及到租赁物品使用损害赔偿等涉及经济利益的问题,因此为了在日常生活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一个了解。
  
  
  一、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我们会根据我们所租赁的产品,共同友好的协商并制订一份适合双方的合同。
  
  (2)合同确定后,我公司将其打印出来,签字盖公章。
  
  (3)我们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传真一份至客户手里。
  
  (4)客户无异议,签字或者盖章。
  
  (5)客户将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回传一份给我公司。
  
  (6)双方合执一份,合同生效。
  
  (7)双方各自尽到合同里约定的职责。
  
  二、如何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本,如经批准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文本的,其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租赁标的名称。
  
  (3)数量。
  
  (4)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5)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6)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7)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8)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9)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当事人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区分责任时有所遵循。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1)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的流程和内容法律中都是有规定的,租赁合同签订流程严格以确保合同效力的合法性,因为租赁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各类机器等的转移与使用,就必然涉及损害赔偿等,因而合同是保障我们切身利益的武器,我们应该要对有一个深入了解与认识。
  
  


·合同书的当事人必须是什么?
      合同书的当事人必须是什么人 一、合同书的当事人必须是什么人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


·集资诈骗与合同诈骗有什么区别
      一是犯罪客体不同;二是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说到居间合同的签订主体问题,很多人会有疑问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其实,法律上对于居间合同的主体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什么是建设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二、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一个概念,与诺成不一样的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之外,还需一定的交付行为。 三、...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冲突竞合吗?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冲突竞合吗?1.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引起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2.同一不法行为既符合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使两种民事责任针对同一不法行为并存。3.必须是同...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


·设计合同的赔偿额是怎样的
      设计合同的赔偿额是怎样的 一、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属于违约行为?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1、如果...


·最新三方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最新三方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购销合同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往往都是两方当事人,但是也有存在三方当事人的情形,那么如果有三方当事人的时候,您知道三方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的吗?如果有不知道的,可以阅读我们带来的范文。 三方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 丙...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 一、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