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都能够用得到,目前现如今市场上的房地产估价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不过在进行估价的时候,一般都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是多少?
  
  一、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是多少?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1.2万-1.5万一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双证挂靠价格,在1的基础上加2-3千每年;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3证挂靠 ,在1的基础上加3-4千每年;
  
  估价师挂靠证书注册要求人员能够转档;挂靠费用都是按年付;协议一般签3年。
  
  二、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
  
  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一)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三)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三、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
  
  (一)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了解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常以年、月、日表示,签订评估合同:它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时点、评估收费、双方责任、评估报告等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
  
  (四)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为求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一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
  
  (五)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
  
  (六)撰写评估报告。
  
  照目前的状况来看,注册房地产的估价师挂靠价格一般在1万2到1万五之间,并且根据时间的年限会相应的往上加。您在生活当中可以多跑几家房产评估公司,有些房产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可能都不太一样。
  
  


·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了。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在可能涉及到大额财产时,比如:房产等,都喜欢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那么,在法律上,究竟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办理公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根据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易必须先公证:1、房...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


·辞职之后社保怎么转为自己交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用户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后续赔偿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会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来确定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你知道如果交通事故是同等责任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吗?关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赔偿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一、同等责任的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东西的买卖,现代人进行事务的买卖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个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买卖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因此大象知道汽车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法律上是什么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汽...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理违章
      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法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需要带好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1、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一般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本来原则上就是必须胜诉方原告人本人直接领取赔偿款,除非经过有效的书面委托,否则正常程序下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领取。2、因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导致受害人死亡时,侵权人赔偿的款项不属于遗产。依据...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轻伤,可以行政拘留、罚款。 注意伤残不一定就构成重伤,应该作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未交所得税的罚金如何计算?
       一、未交所得税的罚金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征收滞纳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


·亲人因车祸去世获得一笔赔偿金
      亲人因车祸去世获得一笔赔偿金,虽然这不是亲人的遗产,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这笔赔偿金是可以按照《民法典》来进行分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顺序继承的规定如下:按照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为当事人的妻子或者丈夫,子女,还有当事人的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