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买房的压力很大,很多夫妻都会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共同购房,并一起还房贷,但是如果在双方生活中最终走向了离婚的结局,离婚就势必牵涉到财产的分割,比如共同购入的房产承担贷款的,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那么我们带您了解下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的办理流程。
  
  
  一、离婚房产房贷没还清变更贷款人的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成一方的名字后已经还款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支付给对方,今后的贷款由户名一方的人独自偿还。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办理过户流程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三、离婚房产贷款变更所有人办理流程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上述内容简单介绍了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还有变更所有人过户的一些流程。现在很多家庭的房产都是按揭贷款支付的,在贷款没有还清前,房产都不属于个人。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变更贷款人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时候,在变更贷款人之后,需要把之前的还款部分金额支付给另一方。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
      您对于离婚这件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还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因为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判决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成年人,也就是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在做事之前应该要考虑到它的后果。就好比我们在决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前,就应该预计到它的后果。那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


·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一、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自己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只能视为部分无效,对自己所依法享有的份额,才可以依...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 一、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


·房屋他项权证多久拿的到?
      一.房屋他项权证多久拿的到?1、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2、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需要什么手...


·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确定?
      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确定?我们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看到中意的房子,会和房东协商并签署一份订房合同,缴纳定金。如果后期有一方违约,要按照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来进行赔偿。那么订房合同中,违约金条款如何写?发生违约后又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分...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对丈夫个人债务是可以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对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需保障配偶方的财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


·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
      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尽快签订合同完成过户 一般来说,买卖双方一旦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就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但如果卖方同时与多方签订合同,众多买方中只能有一人获得该房屋的使用功能。这种情况房屋归谁所有呢?常见的处理原则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怎么做?
      很多父母都会对于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有疑问,对于给小孩的财产分配也会有些疑问。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怎么做呢?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又是多少呢?离婚后赠与房产是一个很重要的财产分配,其中牵扯了很多情况,我们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整理,您若是感兴趣可以看看。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一、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1、开发企业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与购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2、所设计的房屋不符合结构标准规范,设计规划和建设单位,已经审批过的房屋结构户型,企业和任何个人,均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