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权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权规定是什么公司在运作的过程中,由于业务需要,经常涉及到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权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是鼓励优先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然后再考虑往外转让。但是如果公司的章程中有另外的规定,是可以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转让。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内容。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解释】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程序的规定。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又具有人合性质,公司的组建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法律一方面要确认并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股东间的相互信赖及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本条的宗旨就是为了维护这种利益的平衡,原则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应当在股东之间进行,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并确认了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讲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以股东人数为标准,而不以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多少为标准。这是因为股权转让事宜是基于股东处分其财产权而在股东彼此之间发生的合同性质的问题,而不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内部决策问题;它需要考虑的是每个股东的意愿,而非大股东的意志。是“股东多数决”而非“资本多数决”。这既可以避免因少数股东的反对而否定多数股东的意愿,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股权转让的障碍、保障股东对其财产处分权的实现。为了保障股东行使股份转让权、避免其他股东的不当或消极阻挠,本条进一步规定,股东对股权转让的通知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购买要求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对外转让。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即须将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这也是本次修改所新增的内容。股权转让需要在欲转让股权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形成同意对外转让的合意,这种合意的过程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欲出让股权的股东应当用书面通知的方式表达其意愿,其他股东也应当用书面答复的方式表达意愿。之所以要求采用书面方式:一是便于对股东间是否达成合意进行判断,从而具备证据效力;二是当由于股权出让导致股东身份变化时,也会引起后续的一系列法定程序的启动(例如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的注册登记事项、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等),而这些程序都需要以书面材料作为事实依据。本条明确规定了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即:其他股东自接到股权转让事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复。规定最长30日的答复期,既考虑到其他股东慎重权衡和决策的需要,又考虑到转让者能及时转让股权的需求。本条确认了现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包括同意该项转让的股东和不同意该项转让的股东都有优先购买权。相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而言,本条第三款的规定不是义务而是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以“在同等条件下”为限制的。所谓“条件”指股权转让方索取的对价,主要是股权转让的价金,也包括其他的附加条件。只有本公司其他股东购买出售股权的条件低于公司以外的受让人所出条件时,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实践中还经常出现多个股东同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对此,本条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处所指的“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可以理解为股权转让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份额。即给股权转让确定了一般原则,同时也给公司运作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自由,维护了正常的商业秩序。如果原来的股东还没有缴纳完所有的出资的时候,是可以要求接受转让的股东后续继续承担缴纳的义务。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找专业咨询股权转让的律师,确保股东的权益。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 我们都知道担任公司法人,不仅仅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很多人不清楚公司法人意味着什么。今天我们汇总和整理了法人的责任,为您深入解答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将从刑事、民事责任两个方面分别介绍法定代表...


·2023怎样注册投资公司流程是什么?
      2023怎样注册投资公司流程是什么 一、怎样注册投资公司流程是什么 投资公司的注册流程:工商核名→起草公司章程→刻章→工商签字→办理验资→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开设企业基本账户→办理开业手续。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并非公司在设立登记之后,就一定会在自己预想的时间范围之内存在,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设立不符合规定之后,可能会按照规定进行撤销,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对于那些受到行政处罚,并且留下案底的行为,将会给自己日后的行为,带来不便。 一、公司登记撤...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法人代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定代表人,他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如果变更公司法人代表必须要遵守一定的程序才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法人可以拍卖公司的财产吗
      公司法人可以拍卖公司的财产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公司取得收益是获取一定的利润,但最重要的是,公司法人应该为公司承担起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公司法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遭遇了一定的困难,急需用钱,公司法人可以拍卖公司的财产吗?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继承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继承吗 就股权继承方面来说,我国公司法75条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的继承,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限制性条件的,股权的继承人必须按照此规定来继承其股权。 在我国,继承的客体即遗产是公民死亡时所拥有的全部合法财产,是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总和。股权具有财产性,因此...


·股东偷卖公司固定资产违法吗?
      股东偷卖公司固定资产违法吗?股东私自卖掉公司固定资产,如果是无人知晓的隐蔽行为,可以视为盗窃嫌疑;如果是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视为职务侵占嫌疑,以上行为均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如前所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


·注销公司公户还能用吗?
      注销公司公户不能用。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取得批准,从而宣布公司法人被终止和注销。从一般意义上讲,当公司被注销时,公司的原始财产权,债权和债务已在清算中处理,并且与公司有关的所有法律关系在公司被注销之前均已消除,相关的银行账户也不能再使用了。存款人发生被撤并...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公司在良好运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像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公布业绩,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我国公司法中特别讲到了利润分配,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实现的利...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等由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商议决定,股东会并不参与决策,只有当公司出现生死存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