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是一个价值比较高的不动产,不动产的所属是以登记为主的的。所以在转移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 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二) 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三) 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
  
  5. 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6.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8.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9.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10. 其他必要材料。
  
  (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
  
  7.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直接上到1楼办证大厅,这里是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国土规划分局窗口、地税局契税窗口以及银行窗口。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三.办事时限
  
  1.法定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名称变更登记、坐落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
  
  四.收费项目
  
  1.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3.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登记费减半收取。
  
  一般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直接把需要的资料准备好然后到相关窗口办理即可。在不同的地区办理的方式可能会存在着差异,但是具体的办理流程是差不多的。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租房不签合同对谁不利
      租房不签合同对谁不利 当租房子的时候,很多人会签合同,但是有些人不会签合同,因为房东是一个好朋友、家庭成员或熟人。他们觉得双方都很熟悉,即使他们不签合同,也没有什么影响。那么谁不适合租房呢?法律在线编辑会给你一些建议。 1,这对任何没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人来说都是不好的。 如果...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是怎样的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租房登记入公安系统吗
      入公安系统。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有些时候会需要用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来证明已经备案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办理以及注意事项大致如下:首先,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其次,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需携带以下材料:当事人...


·买房会遇到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鱼龙混杂,不难想象,购房者在买房时通常会遇到各种五花八门的纠纷,然而另一个现实是,大部分购房者不太懂得关于那些纠纷的法律常识问题。下文中会专门为您详细介绍买房会遇到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一、买房会遇到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近年来,房地产纠纷案件有上升的趋势。购房者购...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但这并不等同于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仍旧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产权证的。而在收房的时候也有具体的步骤,那么买房人收房的步骤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买房人收房的步骤包括哪些...


·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二手房合同的签订关系到该房屋的转让、钱款的交付等重要事项,所以我们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一定要多加仔细,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些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签订二手房合同有何需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1、要检查房产证上...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官方对疫情期间的房贷有明确规定,具体各家银行的情况可以参照处理:中国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中国银行、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将给予还款期宽限,...


·房产备案后可以更改名字吗?
      房产备案后可以更改名字吗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在法律上来讲,成年以后也就意味着独立生存,意味着父母抚养义务的终结。但是在当今中国,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父母对子女特殊的道德义务盛行,导致中国的孩子们成年并不代表独立,相反,成年以后从父母那里索取的反而更多。首先,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子女购房并登记...


·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我们知道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协商分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夫妻双方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分配财产的,故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由于各民事主体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律师处理相关诉讼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