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用来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用来开发各种盈利项目或者公共设施,征地赔偿是政策规定。安置房和回迁房的性质里,都包含了征地赔偿房屋,那么,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有哪些?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2、质量上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二、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安置房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三、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综上所述,安置房与回迁房在产权上有区别,很多安置房往往不是完全的产权,在质量上也有区别,安置房由于利润低限制严格,施工方往往偷工减料增加利润。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有哪些?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
      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 一、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


·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吗?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二、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


·在我国关于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人们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并且土地资源已经随着社会文明化的进程变得越来越少,可是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如果不通过政府合理的进行管理的话,那现有土地资源将会很快的陷入贫瘠的状态当中。所以我国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也是土地管理的方式之一,下面我们要介绍的是在我国关...


·房地产公司融资岗位的职能职责是什么?
      房地产公司融资岗位的职能职责是什么?一个企业,一家公司,往往是从刚刚创立的几个人慢慢发展的,如果一切顺利,老板有出色的管理能力和眼光,这家公司就容易做大做强,而想要抢占更多的市场,势必要投入更多的资金,那么,融资就是最关键的一步了。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房地产公司融资岗位的职能职...


·一、在外地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一、在外地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百分之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不准入)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贷款人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领域。但是要想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就需要拥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积极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是进行房地产开发势在必行的事。那么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讨论下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一、房地产...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种法律凭证,在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登记后即可依法获得,受到法律的保护。持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故而不少人不知道房产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现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开发商都会进行招标,那么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对这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阅读下文。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程序,按照...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当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流程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的,及时是企业单位需要征用或者征收某一面积的土地,也是需要由政府出面进行调解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的规定。但若出现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一、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撤销土地使用证诉讼的法律依据 1、根据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


·如何申请征地信息公开?
      如何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可以请求政府信息公开,向国土局书面提出,当然要写明请求公开的信息内容。《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依据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