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大家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您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的法律或者政策的,但是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又有所不同,而且购房政策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符合规律的更改。那么,北京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看一看吧!
  
  2017北京购房新政策
  
  按照最新的北京购房政策,有没有买房资格,主要看两点:户口和名下住房数量。
  
  2017年北京买房条件
  
  按照最新的北京购房政策,有没有买房资格,主要看两点:户口和名下住房数量。
  
  户口可以分为:北京户口(包括北京集体户口)、外地户口、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名下住房数量考核标准分为两类: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未婚先孕者)名下的房产数量和已婚人士家庭内成员(夫妻双方与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产数量。
  
  北京户籍人士:出生自带买房资格但有数量限制。 对于京籍人士,出生便自带买房”钥匙“。单身(未婚、离异、丧偶、未婚先孕)且名下无房者,限购1套;若已婚,以家庭(夫妻双方与未成年子女)为单位限购2套。
  
  外地户籍人士:需满足限购条件且限购1套;获得北京买房资格时限:至少5年。
  
  具体限购条件如下: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中个税满5年可以断月不能断年,社保必须连续缴纳60个月;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居住满一年且限购1套;获得北京买房资格时限:至少1年。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如果想要在北京买房,至少要符合3个标准:
  
  1:要在中国内地居住满一年;
  
  2:除想要购买的房屋外,在中国内地没有第二套房产;
  
  3:所购房产仅用于自用自住。
  
  当然,如果你想在通州买房,买房资格的条件会相对更苛刻。自2015年8月14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与通州区政府联合发布“史上最严限购令”之后,京籍居民无房者,以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能在通州购房1套商品住房。北京市户籍居民已有1套住房的,如要在通州再买房,应在通州落户3年以上,或者在通州区连续3年缴纳社保或者个税。
  
  北京购房条件详解
  
  1、 新国“八条”和2010年5.1限购不能并存
  
  2、 新国“八条”指出现在名下没有房子的北京人能买2套住宅,符合资质的外地人能买1套住宅,
  
  3、北京人名下有两套房住宅,卖出一套是否可以再购买1套住宅
  
  4、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京购房,必须提交哪些文件资料以供资质审核和过户时核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要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以及提交有效暂住证,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北京购房新政策的具体内容了。一开始主要是对买房资格的说明,这一方面主要看两个地方,一个是户口,另一个就是名下的住房数量了,凡是符合条件的都拥有买房的资格。另外,上文还对北京购房条件进行了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父母遗嘱独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
      父母遗嘱独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父母采用订立遗嘱的方式约定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中,各项税费由...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怎样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也是离婚夫妻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该如何分配吗?这是与离婚夫妻利益密切相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相信您对这个问题并不了解。如果两口子要离婚了,男方要求卖掉房子,女方要求保留房屋。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就要请评估公司来对房子进行估价。就会牵扯到离婚房屋评估价值的问题了,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


·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如今有些地方的房价每天都在上涨,一些人手头资金不足,而且对房子要求不是严格的话就开始选购二手房进行交易,说明二手房有着独特的优势。那么如果在济南怎么交易二手房?在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是买家们不敢...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根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 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 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一房多卖在刑法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房多卖在刑法是否构成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瞒一房二卖这种情形,然后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相应合同款项的,而且这个款项又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


·新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