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等。许多人认为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过程最为简单,事实上,房地产开发会涉及许多流程,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看房地产项目设计流程是怎样的。
  
  一、前期拿地阶段
  
  1、规划条件获取
  
  2、组织规划方案招标
  
  3、编制项目规划建议书
  
  4、确定规划方案设计院
  
  5、概念方案设计
  
  6、方案确认流程
  
  二、规划设计阶段
  
  1、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
  
  2、施工图设计单位确认
  
  3、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策划书进行总体规划方案编制
  
  4、设计任务书提交设计院
  
  5、工程做法质式文件提供设计院
  
  6、市政条件提供设计院
  
  7、设计进度计划表
  
  8、总体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单体户型设计,立面设计)
  
  9、组织总体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公司内部领导评审) 16、专家评审小组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10、确定最佳总体规划方案
  
  11、规划局出具审批意见
  
  12、市政各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批
  
  13、组织完善规划方案
  
  14、详规报建
  
  A、日照分析
  
  B、户型
  
  15、规划方案设计
  
  16、方案报建
  
  17、户型方案设计
  
  18、规划总图报批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1、地勘单位确认
  
  2、签订地勘合同
  
  3、地勘检测
  
  4、出具地勘报告
  
  5、初步设计方案(单体平面图、组合平面图、厨卫布置、基础的选型)
  
  6、组织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公司内部领导评审) 32、组织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33、扩初设计方案
  
  7、组织扩初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公司内部领导确认)
  
  8、给水、强电、热力形式确认
  
  9、结构形式确认
  
  10、单体设计
  
  11、基础施工图
  
  12、全套施工图设计
  
  13、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外立面确定
  
  14、单体报批
  
  15、图纸审查单位确认
  
  16、签订图纸审查合同
  
  17、施工图审查
  
  18、施工图审查回复及调整
  
  19、节能设计审查
  
  20、环保设计审查
  
  21、人防图审查单位确认
  
  22、签订人防审查合同
  
  23、人防图审查回复及调整
  
  24、消防设计审查
  
  25、晒精装审查图纸及审查报告
  
  26、报相关窗口
  
  27、晒人防精装审查图纸及审查报告
  
  28、开槽图及全体施工图发项目部
  
  29、外线设计
  
  30、景观设计
  房地产的设计项目较多,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公司会将设计项目交由专业的设计公司负责。项目设计质量有关系到该处房产完工之后是否受到购买者的欢迎,设计合理,必然会吸引更多消费者,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者耕地等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才可以继承。 ...


·最新甘肃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最新甘肃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一、最新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1、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


·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买房子是家里的一件大事,需要全家人小心又谨慎的考虑有关房子的各种因素,同时也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房屋产权的问题,房屋土地使用证的问题,都会成为您买房要考虑的一个因素,针对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是真的没有土地证。另一种是土地证丢失没有补办。那...


·各地法院可以审查起诉吗?
      一、各地法院可以审查起诉吗?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农村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农村自建房也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


·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商品房的两个重要权证,在人们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商品房的产权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土地使用证变更。日常生活中,因为房屋买卖引发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情况最为普遍。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需有本人书面说明,并由街道核实后盖章;在校学生应出具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居民均应出示本人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2.本人应出具原户籍地房产证明或租住/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的房产证明3.以下情况需出具更多证明:房产证与户口地...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以判缓刑吗?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四百一十条明文进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也可以协商确定,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诉讼法院的确定,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


·死缓与缓刑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缓刑则往往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可以说从字面上来看,死缓与缓刑很相似,但实际上却存在不同之处。那到底死缓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处死缓后会有什么结果 死缓后续效果如下:(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