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对于大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购买第二套房产。在购买第二套房产的时候,由于国家推出的限购政策,因此在贷款和公积金方面都有着相应的限制,各省市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天津二套首付几成?
  
  一、在我国天津二套首付几成?
  
  3月31日晚,人行天津分行与天津银监局联合发文,完善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政明确本市居民申请房贷首套首付最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二套房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
  
  1、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2、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公积金买房的好处有哪些?
  
  1、归个人所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金可翻倍。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范围内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所以说,员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将翻一番。
  
  3、可滚动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单位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挂牌公告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可享受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5、可提前提取。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况,均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
  
  6、可申请贷款。凡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规定,并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我们可以看出,天津市政府规定的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因此天津市的人民如果想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还是需要谨慎考虑一下的。并且在上面当中我们针对二套房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也为您做出了一定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一、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男女再婚后又离婚的情况,在如今并不少见,但此时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其中以房产的分割尤为重要。那么您知道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 一、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


·办房产公证材料都要哪些
      办房产公证材料都要哪些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一旦没处理好,就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损失。那么,购房过程中,在已交了首付的情况下究竟应该如何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交了首付如何退房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


·怎样进行期房转让
      实践中,期房转让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有些人是由于购房后遇到突发情况急需用钱,才不得已将购买的期房转让;有些人则是以赚取差价牟利为目的购买期房。不论何种原因,购得的期房都会被转让出去。那么,怎样进行期房转让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如何进行期房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和平协商的情况下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权问题都商议好,在双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其中需要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大部分要离婚的夫妻都会选择分割房产,但是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可以分别处分...


·老人死后房产没遗嘱怎么办?
      老人死后房产没遗嘱怎么办?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办理房屋过户可通过以下方式: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3.预告登...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实际上,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