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如今,新的社会习惯和观念已经和一些旧的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突。这其中就包括当代人的婚姻观念。《民法典》中特地细化了夫妻离婚以后对于房产分割的部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房产的分割问题,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及购房的方式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实,我国《民法典》中对房产的分割问题和大多数人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比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那么另一方自然离婚的时候无权分割房产。
  
  


·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限购范围 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


·如何防范租赁房屋风险
      租赁房屋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租赁条件外,还需要办理租赁手续。而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还很容易产生风险,那么当事人该如何方法租赁房屋风险呢?下面我们一起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防范租赁房屋风险 要防范这些漏洞与欺诈,我们应该如此: 1、订立租赁合...


·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
      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一、借名买房是否有风险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房产涉及物权,目前购房采用的是房产登记制度,即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一般来讲一个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人,但要是在合伙买房的情况下,那么就可能出现多个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此时我们称之为共有人。而在现实中,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增加的。不过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晓得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按照目前法律法...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


·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
      现在夫妻离婚时,有些情况下,所面临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比如说,家中的房屋因为政府的规划被拆迁,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对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的问题并不清楚。其实,关于这一点,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一法律知识。 一、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


·如果买房子都注意什么
      如果买房子都注意什么1、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算是比较严重的了,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墙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阳富春玫瑰园 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在没有...


·期房
      期房,顾名思义,就是还没有建好的,正在建造的房子,开放商从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到取得产权证书的这一段期间的商品房,它与现房的区别在于现房购买后即可入住,而期房需要等到建好后才能入住,那么期房在购买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具体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看开放商是否已经取得房屋预售许...


·城市规划对于购房者来说
      城市规划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子的时候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规划落实后,购房者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商业配套、交通等都会跟着得到改善。为什么买房要跟着城市规划走?1、抓住交通规划城市规划中有一点是交通规划,相信大家都知道交通很重要吧,买房的一大重点就是观察房屋周围的交通状况了,有些购房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