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
  
  租赁房屋,中介一般只收取租客的服务费,房东一般都不会收取。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和中介没有约定的话,是不会退还中介费的。但是租客可以找房东返还押金和承担中介费。
  
  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找中介租房,中介会收取服务费,如果中介没有促成租赁,是不能收取服务费的。如果促成租赁合同,房东违约,中介费收费退还要看居间合同是否有约定。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免房租的法律规定是我国民法通则当中,107条所规定民事责任免除,由于不可抗力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疫情期间房屋免除就属于此种状况。《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疫情防控...


·一、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
      一、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一、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


·目前我国各省市针对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情
      目前我国各省市针对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首付比例总体来说是有所上调的,其中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抑制我国的房价。对于一些有条件的人来说,购买二套房,也要事先了解一下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东莞二套房首付多少? 一、我国东莞二套...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一、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并《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房屋租赁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而且该原则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的118条规定中说明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的,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该房屋买卖无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在预售方...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详细规定了房屋征收评估的全流程。为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针对性的为您详细解读。   评估机构...


·房子抵押给高利贷能要回来么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括建筑面积、共同面积、套内面积等等。那么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吗?而一般哪些项目又是不会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吗 买房子一般是按建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