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来应该是纯真的,健康的,社会各界都保护的。近年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性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就是有一些特殊人员有虐童辟,引诱我国的一些未成年人进行卖淫。这种行为其实犯罪性质是极其恶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奸淫幼女罪的主体与强奸罪一样,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男子。本法第I7条第Z款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明确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8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强奸”,但未明确列举出“奸淫幼女”。但本条第2款规定了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处”,可以将奸淫幼女视为强奸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纳入奸淫幼女罪的主体范围,并无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而且,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出发,主张奸淫幼女罪的主体包括已满1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构成奸淫幼女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以奸淫幼女罪的犯罪构成为依据,凡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奸淫幼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应定奸淫幼女罪;凡是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奸淫幼女罪全部构成要件,而又不构成其他罪的,就不应定罪,即非罪,这是区分奸淫幼女罪与非罪界限的一个总原则,也是一个总的界限,但是,由于奸淫幼女行为的复杂性,既要对幼女予以特殊保护,又不能任意扩大打击面,从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就经常在奸淫幼女罪与非罪问题上发生争议。
  
  (1)男青少年与染有淫乱恶习的幼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界限
  
  由于幼女染有淫乱恶习,遇见男青少年就搭话,问长问短,从外貌上也看不出是幼女,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也可以不定为奸淫幼女罪,对最初奸淫幼女的,或引诱该幼女卖淫的,应依法治罪。
  
  (2)未婚男青年与发育较早、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界限
  
  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育早熟,身体高大,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与男青少年谈恋爱,而男青少年误信其为少女,双方自愿发生两性行为,类似青少年男女谈恋爱中越轨行为。男青少年没有摧残幼女的犯罪故意,也不宜定奸淫幼女罪。
  
  三、奸淫幼女如何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罪犯罪主体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男子。其实目前我国刑法当中已经有着明确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在某些情况下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并且幼女卖淫如果存在这种性交易的话,那么当事人会与强奸幼女的罪行来进行处罚。
  
  


·关于起诉离婚了多久开庭?
      结婚是双方爱情的延续,但是结婚之后,涉及到双方的家庭,并且结婚之后,生活的琐碎,困扰双方,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宣告双方结束。离婚之后,双方起诉,由于涉及到很多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当事人一般比较着急着开庭,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法院在开庭之前,还要做一些开庭准备,比...


·婚内协议如果离婚财产归老婆是否有效
      婚内协议如果离婚财产归老婆是否有效 婚内财产协议,双方约定好了的,离婚时有效。具体规定如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


·离婚后仍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仍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江西农村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江西农村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江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权吗?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权吗? 首先,未婚先孕生下孩子后,即为非婚生子,可以享受以下法定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因此,未婚先孕男方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自动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和法院诉讼离婚。采取后者的话,需要证据分居满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这在实践中几乎证明不了。建议直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从法律上来讲,分居两年是应当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但是要有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或者对...


·男方跑了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
      男方跑了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 法院已经立案,只是在审判时一方缺席未到。缺席裁判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是有可能判决离婚的,但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判决离婚的。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离婚在当代是一件常见的事情,对于一心想要离婚的人来说,一天都不想拖,都想尽快离婚,但是现在的离婚方式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因此在离婚时是选择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是很多人头痛的问题,其实只要我们搞懂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我们就可以最快的选择...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这个在每个地方都是一种风俗习惯的,而且各地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都是不少的,从意义上说像是一种契约的,在结婚登记前可以作为一种承诺的形式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结婚彩礼的法律法规的。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结婚彩礼的问题,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的...


·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