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身份让证异地补办手续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身份证是居民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都用得上。如今流动人口众多,他们在外地将身份证丢了以后,就要补办。根据2017年的最新政策,一些试点城市的居民将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异地补办。那么2017身份让证异地补办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身份让证异地补办手续是怎样的?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哪些人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而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此外,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在一些大城市正在试点身份证异地补办,这给很多人带来了不少便利。身份让证异地补办的手续也不难,本人到当地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填写一份身份证补办表,缴纳工本费。受理机构会审核资料,同申请人原籍派出所核对信息,准确无误的话,会在规定期限内核发新证。
  
  
  


·西安园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园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


·常熟最新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常熟最新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在大力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为了统一规划,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征地及征地补偿的事项,每个省市都会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及时修改,常熟市政府在常熟路段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对征地补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关于常熟最新征地补偿的介绍...


·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外来企业在农村征地变得越来越频繁,征地补偿纠纷也随之变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给我国的工业化道路带来不小挑战。那么,有人可能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解决您的疑...


·人死后土地继承人是谁可以继承吗?
      人死后土地继承人是谁可以继承吗?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2、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


·八卦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
      八卦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


·违法土地硬化怎么处理
      未经批准,将土地使用的用途变更,是违法行为。如果被卫星抓拍,土地机关就会根据土地管理法律,给予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给予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


·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提出18亿苗耕地红线的概念以后,对耕地的征收的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但随着社会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的征收、开发和利用。那么,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资料。 一、江...


·建设公路发土地使用证吗?
      建设公路发土地使用证吗?建设公路也是需要土地使用证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除国有土地所有权可以不办理登记,其他建设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其中包括市政道路、公园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


·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
      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房屋买卖交易成功后,首先要办理的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只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登记土地使用证和所有权证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土地使用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应该如何办理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解...


·个人在农村开荒地如何确权
      个人在农村开荒地如何确权?农村开荒地是不可能确权的个人开荒土地如何确权的问题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开荒地确权的几率不大,但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你开垦的荒地你可以继续耕种,被征用也是一样会有相应的补偿的。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你个人开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