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时候,职工在上班的途中,会遇到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需要入院治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也属于工伤。为了更好的明确伤残等级,职工得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
  1、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综上所述,职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期限通常是两个月,职工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就可以办理报销费用及领取伤残金的手续了。如果职工本人委托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
  
  
  


·一、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一、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车主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
      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


·车辆违章能异地处理吗?
      车辆违章能异地处理吗? 现在很多人到外地办事,都喜欢开车,这样比较方便及时。在外地开车,要格外注意当地的路况,如果有酒驾、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行为时,属于交通违章。有的人当场缴纳罚款,而有些人时间紧迫,来不及处理违章。那么,车辆违章能异地处理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告诉您。 一、...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该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


·如果发生了比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情况
      如果发生了比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情况,劳动者就可能由于自身受伤的原因,无法像正常情况一样参加工作,导致误工。此时,就可以申请赔偿误工费,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那么,如果按照赔偿误工费最高标准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呢?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刑事案件判处罚金刑同样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范围。如果罚金缴...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未住院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未住院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轻伤指伤情鉴定,是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依据,但不是索赔的依据。如果要...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


·一、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
      一、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醉酒驾驶是指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凡是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即使是电动车,也必须要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的时候电动车如果违规操作的话,那么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和其他司机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么处理? 一、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