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姻纠纷案件是民事审判中常见的案件形式之一。婚姻纠纷无外乎两种:一是双方没有就离婚不离婚达成合意,而是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未达成合意。今天我们来和您讨论一下第一种情况,两人就离不离婚未达成合意的情况。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如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
  一、离婚案件审判原则
  
  离婚属于人们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审理和决断中都会持审慎态度,不会轻易将夫妻关系“拆散”。但是,离婚是有法定条件的,在一般情况下,庭审前,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只要调解无效,可以确认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以挽回的余地,法院会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处于非常强烈的情绪冲动中,不能确认感情真的已经破裂,有回旋的余地,法院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中不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法定离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也难以判决离婚”的几种情形
  
  (一)涉及现役军人的离婚案。《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当事人住房困难的。如果当事人离婚后住房没有着落,起诉人也无法为对方提供离婚后的住房保障,法院会慎重考虑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三)老年人离婚的。因涉及的法律和实际问题较多,尤其60岁以上老年人,由于现实生活和工作退休以及养老等诸多问题,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会非常谨慎。
  
  (四)一方当事人有特殊困难的。如起诉方能力强、收入高,被起诉方没有工作能力或没有基本收入保障,但在共同的家庭生活中作出了贡献。据此,法院会审慎判决。
  
  (五)被起诉方情绪激动、易出现极端行为的。法官出于心理压力,很难作出判决。
  
  四、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
  
  (一)有力的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
  
  1、以证据认定事实:
  
  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这个证据就是事实依据。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证据的“ 三性 ”要求:
  
  所谓证据的“三性 ”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 ”,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认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具有说服力
  
  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对事物客观、理智的思维,才能表达出更为准确的意思;只有逻辑合理、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事物形态能够显示出其真实性的本来面目,才能更加说明问题。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他人更具有说服力。
  
  综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问题的回答。当对方坚决表明不要离婚时,另一方应该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有可以修复的可能。如无修复可能,可以对对方进行精神安慰,也可给予对方经济补偿,尽量弥补因这段婚姻的破裂所带来的伤害。
  
  
  
  


·调解和好后可以起诉离婚吗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能有效预防纠纷的进一步恶化。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那么调解和好后可以起诉离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调解和...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算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算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


·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
      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由受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重婚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是多久?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
      一,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解除的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隔断的,因此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孩子日后没有人抚养,生活出现问题。于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要求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同时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要是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六)其他人的财产,例如孩子和父母的财...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1、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符合法定”《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
      随着男女观念的发展,离婚案发生的频率也日益增多,很多离婚家庭会有小孩,法院会依据离婚夫妻经济等各方面情况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如果出现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的情况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相关解答吧。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女方可以通过与男方协商是否可以转换抚养...


·办婚礼没领证能分割财产吗?
      办婚礼没领证能分割财产吗?办婚礼没领证能分割财产,但是是按照同居财产分配。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在婚的时候,很多人担心另一半将夫妻共同财产给转走,影响到自己离婚财产分割权,于是就会在离婚的时候向法院申请将财产给冻结住,让对方取不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