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姻纠纷案件是民事审判中常见的案件形式之一。婚姻纠纷无外乎两种:一是双方没有就离婚不离婚达成合意,而是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未达成合意。今天我们来和您讨论一下第一种情况,两人就离不离婚未达成合意的情况。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如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
  一、离婚案件审判原则
  
  离婚属于人们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审理和决断中都会持审慎态度,不会轻易将夫妻关系“拆散”。但是,离婚是有法定条件的,在一般情况下,庭审前,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只要调解无效,可以确认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以挽回的余地,法院会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处于非常强烈的情绪冲动中,不能确认感情真的已经破裂,有回旋的余地,法院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中不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法定离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也难以判决离婚”的几种情形
  
  (一)涉及现役军人的离婚案。《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当事人住房困难的。如果当事人离婚后住房没有着落,起诉人也无法为对方提供离婚后的住房保障,法院会慎重考虑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三)老年人离婚的。因涉及的法律和实际问题较多,尤其60岁以上老年人,由于现实生活和工作退休以及养老等诸多问题,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会非常谨慎。
  
  (四)一方当事人有特殊困难的。如起诉方能力强、收入高,被起诉方没有工作能力或没有基本收入保障,但在共同的家庭生活中作出了贡献。据此,法院会审慎判决。
  
  (五)被起诉方情绪激动、易出现极端行为的。法官出于心理压力,很难作出判决。
  
  四、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
  
  (一)有力的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
  
  1、以证据认定事实:
  
  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这个证据就是事实依据。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证据的“ 三性 ”要求:
  
  所谓证据的“三性 ”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 ”,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认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具有说服力
  
  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对事物客观、理智的思维,才能表达出更为准确的意思;只有逻辑合理、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事物形态能够显示出其真实性的本来面目,才能更加说明问题。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他人更具有说服力。
  
  综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问题的回答。当对方坚决表明不要离婚时,另一方应该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有可以修复的可能。如无修复可能,可以对对方进行精神安慰,也可给予对方经济补偿,尽量弥补因这段婚姻的破裂所带来的伤害。
  
  
  
  


·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要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对于收集离婚证据,有一些具体的技巧。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收集和提交离婚案件证...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行政附随义务中的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行政附随义务中的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审判和执行的顺利进行,依法采取的排除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强制措施。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采取以存在妨害诉讼的行为为前提。关于妨害诉讼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庭秩序、扰乱...


·重婚婚姻无效判决后还能上诉吗?
      重婚婚姻无效判决后还能上诉吗?婚姻的无效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属无效的,属于终局性判决,当事人无权上诉。也就是说,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或者申诉,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而对于涉及子女和财产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上诉的,法院应该受理。...


·领了结婚证后离婚要退还彩礼吗
      男女之间要是领了结婚证的话,意味着此时双方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但这并不保证然后夫妻没有离婚的时候。那要是在领了结婚证后很快又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之前男方给付给女方的结婚彩礼要退还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领了结婚证后离婚要退还彩礼吗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会退彩礼的,但...


·一、婚后的配偶是第一监护人吗?
      一、婚后的配偶是第一监护人吗?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与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


·男方赌博如何起诉离婚
      男方赌博如何起诉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


·离婚可以不允许爷爷奶奶探视吗?
      离婚可以不允许爷爷奶奶探视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也就是说...


·国家赔偿复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公民的合法权益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越来越有效地得到保障。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需要按照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不过在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受害人对国家赔偿不满的情况,这个时候受害人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复...


·夫妻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时候
      夫妻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时候,起诉离婚未尝也不是一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是从实际来看,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当事人就必须要按照规定提供一定的材料。需要注意,这里面将起诉离婚的材料做了两部分区分,一方面是涉及到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另一方面则是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不...


·男女同居关系能分割财产吗?
      男女同居关系能分割财产吗? 关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