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销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经销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由于合同的运用在日常生活当中已经非常普遍,所以也产生了一些犯罪分子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存在合同诈骗的这样一种行为。为了避免您遇到这样的事情,在签订任何一种合同的时候,前期都必须要了解一下签订合同的相关流程,才能规避以后的法律风险和违约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经销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经销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在签订经销合同之前,肯定双方对于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都是比较了解的。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双方来共同拟订合同当中的条款,在拟定合同条款的过程当中,也就是签订合同最重要的流程。必须确保合同当中,条款,双方都是无争议的。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


·入职没签合同辞退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势必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用人单位就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了。也有很多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种种原因被公司辞退,但是劳动者却没有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入职没签合同辞退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超市毁约商家可以终止合同吗
      超市毁约商家可以终止合同吗可以终止合同,有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如构成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解除合同。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不退还定金,接受定...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店铺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店铺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店铺一间,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5 年。 自 2010 年5月1至201...


·一、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责任有哪些?
      一、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责任有哪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在委托中介代为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往往签订的就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在民间大量存在,属于有偿、诺成合同。而当事人在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到底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 1、委托人应当...


·2023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


·行政赔偿案诉讼代理合同怎么写?
      行政赔偿案诉讼代理合同怎么写? 一、行政赔偿案诉讼代理合同怎么写? 行政赔偿案诉讼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


·法律规定如何办理续展合同?
      法律规定如何办理续展合同? 一、法律规定如何办理续展合同?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办理续展合同的程序如下: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抗辩权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请求而实施的,简单来讲,就是拒绝执行对方请求,要求合同中止执行。从时效上分类的话,抗辩权可以分为暂时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那么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合同法中永...


·根据我国法律合同一年试用期应该规定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合同一年试用期应该规定多久?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劳动合同的内容仔细的阅读,该注意的事项一定要十分谨慎。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一个试用期的问题,要格外的关注,很多劳动者对于试用期都不太了解。那么,根据我国法律合同一年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