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 个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 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 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 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 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 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 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 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产品清单及价格见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由上红酒购销合同范本可以看出来,红酒购销合同实质上也是一种购销合同,合同内容上那些基本的购销合同该有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虽然现在红酒市场越来越火热,在签订红酒购销合同的时候,还是要多了解红酒的相关知识,以免因为不了解红酒知识,而使自身利益日后收到伤害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时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


·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
      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


·出版行纪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出版行纪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出版行纪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3) 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呢,而针对效力待定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具...


·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与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什么?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


·合同单方面违约损失应当怎么赔偿?
      合同单方面违约损失应当怎么赔偿?单方毁约造对相对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理的预期收益。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违约损失的,按约定金额或标底额承担违约金的赔偿,但一般不能超过标底总额的20%比例。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附随义务的界定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的界定是什么?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


·租赁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租赁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现在很多朋友喜欢自己开一个小门面自己创业做点小生意,可是在签订门面合同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本文对门面合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方便各位在面对出租方和承租方违约时进行的一个责任和违约金额划分。 一、租赁合同违约后处理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