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人受伤后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其中工伤鉴定赔偿前必须经过的流程,进行工伤鉴定的医院是由劳动部门规定指定的正规场所,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险进行承担,不同地区工伤鉴定所需费用不同,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呢?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我们马上在下面为您解答。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
  
  伤残鉴定不是医院办理的,像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委托医院进行鉴定的。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一般350元左右,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的。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他与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两大部分。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主要用于下列各类事项:
  
  (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聘请专家应当给付的报酬。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邀请专家参加鉴定的费用包含在鉴定费之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得就此另行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2)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会议的费用;
  
  (3)制作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表、卡、册、证等费用;
  
  (4)其他与劳动能力鉴定直接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收取均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是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费用。
  
  其他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包括:
  
  (1)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对被鉴定者进行检查所需费用已包含在鉴定费的范围之内,对被鉴定者进行仪器辅助检查时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但由于条件限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能自行检查,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而指定被鉴定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由申请人自行支付。也就是说,在鉴定过程中,被鉴定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的费用不包括在鉴定费之中,需要申请人按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另行向医疗机构支付。
  
  (2)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人员如需到某个场所调查相应材料和证据,或者出庭作证会发生相关差旅等费用,此笔费用不包含在第一部分的鉴定费中,发生时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用人单位工伤投保情况、鉴定的次数不同,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实际承担。
  
  1、初次鉴定的费用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需为初次鉴定负担费用。
  
  2、再次鉴定的费用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包括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为申请人的情形;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复查鉴定的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鉴定的,申请人同样需要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后所需的初次鉴定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或是工伤保险支付。但是申请人若是对初次认定结果不服提出二次鉴定,所需费用应由个体自行承担,若两次结果不一致用人单位需支付二次鉴定费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是需要350左右,交给劳动部门,具体事项需要咨询的专业律师。
  
  


·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虽说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劳动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其实社会上还是存在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劳动关系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在没有事情发生的情况下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处理起来就会非常麻烦,那如果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呢? 没签订劳动合...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工伤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损伤,我国的法规规定工伤鉴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要进行工伤的级别鉴定,那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


·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原则、程序和法定形式: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双方的合意。否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无效。 2、劳动合...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


·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一、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如果能够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停发的工资等相关福...


·一、工伤职工待遇签收凭证样本需要有哪些材料?
      一、工伤职工待遇签收凭证样本需要有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书》复印件;、工伤医疗费用凭证、工伤医疗费用凭证,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需携带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特殊材料 根据工...


·劳动合同欺诈方式主要有哪些?
      劳动合同欺诈方式主要有哪些?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确保质量过硬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的责任。毕竟,建筑物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危及到建筑的使用寿命。建筑工程竣工后,监理机构会对其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通过验收的,工程方可顺利交付。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但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因此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确定是否约定。而要是约定了试用期的话,由于此时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单位就说不用签合同。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


·一、8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8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


·没有签合同如何要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离职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老板协商后;2. 对劳动检查机构的投诉,由用人单位责令解决;3.在当地劳动局安排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退还工资。本程序专为解决劳动争议而设,不收取任何费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在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