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之前公司打架开除后能入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开一个工作岗位的原因有很多种,在工作中同事之间发生争议和矛盾是常有的,也有因此而发生打架事件,打架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其他工作也容易受到影响,因此也有可能会被开除,如果是因为之前打架开除后能入职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打架被开除后能再入职吗
  如果员工因打架被公司开除,那么会上公司黑名单,因此,劳动者再次申请入职,可能会被拒之门外。因为开除的至少说明你曾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招人一般不会考虑被开除的人员,如果不确定可以电话咨询人事招聘人员。员工正常离职,离职当月一般是不能再次进入该公司。在次月可以再次入职。如果员工自动离职,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被单位辞退,单位可能将该员工作为不予录用人员,以后再也不能进入了。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离职后合适才能再次入职,只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员工当月工资需要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结算,员工当月离职后,如果当月再次入职,会导致单位工资计算出现问题,可能将员工以前上班考勤覆盖掉,无法计算员工当月离职前工资。员工自动离职或者被单位辞退,一般企业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将自动离职人员纳入公司黑名单,不得再次录用。离职员工需要在单位将当月工资计算完毕之后,次月再次入职。
  正式的辞职程序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辞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由此可知,因为之前打架开除后能入职吗,应该是不能再入职的,因为一般公司管理条例上都会禁止打架斗殴,如果违反了公司管理条例被开除,就如上文中所说,已经上了公司的黑名单,再入职基本是不可能的。可以再去这家公司尝试一下,但最好要准备好充分的材料,证明自己的能力。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一、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不合法,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


·被公司开除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被公司开除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


·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一、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如何理解控股公司?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子公司、分公司,而其中对于子公司很多时候都是控股的,但此时却不属于全资子公司,也就是控股尚未达到100%。而说到控股子公司,您知道这是指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主要是针对企业信用来说的,企业信用是一个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好的企业信用才能使公司更好地更快的发展,也才能使公司在商业大潮中赢得一席之地,一旦公司信用受到破坏就会使得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的融资以...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吗?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 一、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明确什么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