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赌博、吸毒离婚诉讼怎么收集证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赌博、吸毒离婚诉讼怎么收集证据?夫妻中一方赌博或吸毒已经满足婚姻法法中所规定的过错方条件。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并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判定子女归属时,法院也会将过错方的行为作为判定因素考虑。起诉离婚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收集过错方的证据可通过多种渠道,请律师协助会更加顺利。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修订后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取隐秘的方式,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证据的巧妙获取,确实能给成功办理离婚案件、缓解受伤害一方的心理压力具有着巨大的作用。
  
  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
  
  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三、怎么识别吸毒的人
  
  (一)从吸食工具上进行识别
  
  搜查现场或吸毒人身上是否留有毒品、注射器、针头、匙子、锡纸、瓶盖、小碟、吸管、纯净水、啤酒等物品。注射器、针头是扎食海洛因和杜冷丁人员必备的吸毒用具;纯净水常被用作海洛因的稀释剂;匙子、锡纸、瓶盖是鼻吸海洛因的工具;K粉的鼻吸工具通常是吸管和小碟;麻古、摇头丸一般用啤酒等饮料送服。吸食海洛因、杜冷丁等麻醉类毒品的人员原则上是不饮酒的,否则会危及其生命。
  
  (二)从吸食方式给人体留下的痕迹进行识别
  
  海洛因、杜冷丁等麻醉类毒品常用的吸食方式是注射,注射部位一般是臂膀内侧的静脉,随着注射次数的增加、静脉的萎缩及其功能的退化,注射部位就移至手背部、双脚、双腿、大腿、腹股沟处、颈部、乳房下侧(女)、舌头下部、阴茎背部等处。所以,可通过观察吸毒嫌疑人身体表面注射后留下的痂皮及其部位,推断其是否吸食海洛因等毒品。
  
  (三)从吸食毒品后表现症状上看
  
  海洛因、杜冷丁等麻醉类毒品的吸食者吸食毒品后会倦睡、感情麻木、沉默寡言,对周围事物表现出漠不关心,常常毫无表情地望天呆坐,沉浸在半麻醉状态中,瞳孔缩小呈针尖状(这是海洛因吸毒者的典型体症,吸食其他毒品则会相反,但不是绝对的)。如果是成瘾者停止吸食后会出现戒断反应,轻者眼中充满眼泪、流鼻涕、疼痛、发痒、打哈欠、起鸡皮疙瘩、忽冷忽热、瞳孔放大,变得烦躁不安和神经质;重者会出现无法入睡、出汗、四肢疼痛、恶心和腹泻等症状。海洛因等麻醉药品成瘾者一般体弱,相同季节穿衣总是比别人多。吸食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出现幻觉和暴力倾向。摇头丸等毒品也会使人形成瘾癖,但主要是心理依赖,一般在特定条件(如强节奏乐曲)的刺激下会产生强烈的吸食愿望。
  
  (四)对吸毒人进行毒品检测
  
  这是判断其是否吸毒和吸食何种毒品最有效也是最准确的识别手段。毒品检测方法有多种,由于尿检盒具有携带方便、使用简单、准确率高等优点,目前被广泛使用。
  
  赌博相关的证据可用录像方式进行取证,也可提供过错方使用资金相关的票据、取款记录等证据。吸毒相关的证据可借助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也可自行留存吸食工具,进行摄像录像等。赌博和吸毒人员有对金钱的大量渴求,可能发生伤害他人的行为或拒不离婚,取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有离婚诉讼需要可在直接联系资深律师。
  
  


·一、男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上诉答辩书抚养权二审结果会怎样?
      抚养权的判决,是以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为主,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离异后的自身情况以及生活条件,来对孩子的抚育权进行最终判决的。如果对于法院有关抚养权的判决,上诉答辩书抚养权二审结果会怎样呢??接下来,我们带您详细了解有关抚养权的知识。 上诉答辩书抚养权二审,法院也会根据相关规定,在...


·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的话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一方获得抚养权之后另外一方需要按照相关协议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那么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没有补偿,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公证吗?
      一、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公证吗?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可以由男女双方决定,如果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不需要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


·2018年社会抚养费具体是多少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
      2018年社会抚养费具体是多少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


·可以要求法院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法院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吗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3、另一方...


·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一、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