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的客体是什么 如何正确认定抢劫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侵犯的客体,而这个客体也就可以理解为侵犯的法益,因为这些法益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因此要是实施了侵犯行为,自然需要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那您知道抢劫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二、如何正确认定抢劫罪
  
  (一)罪与非罪
  抢劫罪的罪与非罪需要严格划分,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1、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2、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能认为构成抢劫罪。
  (二)既遂与未遂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刑法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由于抢劫属于行为犯,因此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的,那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规定的比较重,一般犯罪情节下都是要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刑处罚。更多抢劫罪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在电影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黑社会组织犯罪作案的桥段,实际上公安机关也曾经多次打击处理了一些黑社会组织,这些黑社会组织成员往往是一些社会闲散和两劳人员,被组织者纠结起来,以暴力等非法手段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那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有哪些呢? 一、参加黑社会性...


·最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构成走私假币罪怎么处罚
      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采取种种方法,以躲避海关的监督和检查,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属于走私假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那究竟构成走私假币罪怎么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再审两年后还能申请吗?
      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武器,但是执行法律的人却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们有时候也会做出错误的决定,那么当我们认识到错误的时候,就会进行再审,这是各类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再审是否有时间限制呢?刑事诉讼法再审两年后还能申请吗? 最高人民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处置?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处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


·盗窃罪金额怎么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


·刑事抗诉书可以发到网上吗?
      一、刑事抗诉书可以发到网上吗?据悉,广东省检察院专门出台《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程序性信息互联网查询工作规定》和《广东省检察机关生效法律文书互联网公开工作规定》,将最高检对于案件公开和案件查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规定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将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检...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
      一、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 犯罪分子非法拘禁,是否会批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话则是需要批捕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


·故意杀人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故意杀人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犯故意杀人罪仍能从轻处罚的情形有犯罪者年龄未达到十八或十六周岁、年龄高达七十五周岁、半丧失自身行为能力的病患进行犯罪、身体有特殊残疾的人进行犯罪可能被判为缓刑。故意杀人情节轻微,原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缓刑。 (一)故意杀人相关规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