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第44条规定的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的公检机关在办案的过程当中,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那么所有的办案程序都应该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首先公检机关在程序上是不能有什么错误的,如果办案程序有错的话,这很容易为日后的定罪量刑造成一定的漏洞。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第44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44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公诉案件为什么要委托代理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案件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最早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可被委托的代理人的人数不超过2人,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的有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害人的监护人、亲友。
  
  一般说来,任何公诉案件的被害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但根据司法实践在下列情况下则是非常必要的:
  
  (1)无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2)被害人不能出庭或不便出庭,主要是指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某些案件涉及到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被害人无法出庭,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3)被害人对公诉持有异议的案件,有的公诉案件,被害人与检察机关的意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员在向法庭起诉时,不能充分表达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有必要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以充分表达和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4)由自诉转为公诉的案件,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案件认识的深化,案件的性质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原来属于自诉范畴的案件,有可能转为公诉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原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就变成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差异较大,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
  
  (5)被害人认为需要特别维护其某些具体的合法权益的。
  
  在刑诉法第44条当中主要规定的内容是说在公诉案件当中,被害人或者说是近亲属自案件被移交到法院开始审判之日,是有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在受案以后30天之内必须告知法定代理人,这样法定代理人才好准备相关的材料进行应诉。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是怎样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


·犯了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


·一、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第十九条 有下列
      一、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所以该教师被采取撤销教师资格,必然不能担任教师,须开除职务。但是不必然就会撤销资格,如果只是给予行政处分,...


·经济犯罪移送的方式有哪些?
      经济犯罪移送的方式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了很多种犯罪形式,经济犯罪就是其中的一种。把经济犯罪细分下来,为广大群众所熟知的莫过于贪污贿赂,这些经济犯罪扰乱了市场,也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一经发现,必将严厉惩处。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经常要移送,那么,经济犯罪移送的方式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


·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是刑法打击的对象。很多人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方面感到困惑,为了解开您的疑惑,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股东根据自己的出资确定自己在该公司中的股权,各股东之间要出资明确,不得做虚假出资的行为,一旦发现虚假出资,则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虚假出资罪。那么,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刑法》对虚假出资...


·怎么判定故意杀人罪
      我们经常在意识上去区分我们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在这一方面,法律对于杀人行为,也划分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些罪行各有定义,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分,需要我们加以分辨。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及相关法规故意杀人,是指故...


·经营场所涉黄被抓属于什么罪
      一、经营场所涉黄被抓属于什么罪?  涉黄被抓,可能涉嫌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 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