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什么?技术合同认定有很多种。技术的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都可以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是根据自身签订合同的类型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和认定。关于技术合同认定,我国为了能够更好的对技术企业技术、技术市场进行管理,制定了相关的规则。合同认定之后,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纠纷,企业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并且进行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部分奖励收入。
  
  一、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核心内容: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的技术进行核查,能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高合同履行率,提高企业在银行的信誉度等等。
  
  二、 什么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及与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类,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是国家科技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文本。
  
  三、 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都属于认定登记的范围。
  
  四、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而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支付的技术价款、报酬、使用费或者佣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摊入成本;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等。
  
  2、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通过认定登记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从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减少技术合同的纠纷。
  
  3、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企业,可在纯收入中提取20%至30%作为当事人的津贴和奖励,奖励金额均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另外,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金额是科技项目参与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4、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交易额可作为企业(或个人)的资信凭证之一,可以帮助企业(或个人)更顺利的在银行获得贷款,提高企业(或个人)在银行的信誉度。
  
  5、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审复核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的重要考核依据。
  
  6、技术市场的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生效的技术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盖骑缝章),原件封底贴上印花税。
  
  2、经费支出预算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备注:年度内首次办理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软件企业除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还需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合同不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需要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六、注意事项
  
  1、凡进行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必须使用附件中相应的合同范本。
  
  2、技术卖方必须在技术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前来认定登记,因登记后企业可能还要办理免税手续,建议尽可能早地前来办理登记。
  
  对企业有很多好处。认定是对技术和拥有技术的企业当事人进行审核,企业可以利用自身拥有的技术合同,在银行进行贷款。认定技术合同有一些注意事项,应该注意。企业应该注意自己技术的专利权,对技术合同有法律问题或专利权方面有纠纷的,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但是这并非强制要求,提前与否影响的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两种不同的情况为您阐述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是否具有必要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1...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当中,刚刚购买了一份保险,但是我们却还是有许多细节不太了解的,比如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下这个细节问题。我们只有了解了细节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更好的利用保险保障我们的生活哦。 ...


·委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委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委托他人管理自己的公司或者是其他的事物的话,不能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来约束。双方需要通过合同来约束,在签订委托合同以后,委托方和受托方需要谨遵合同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合同是重要的委托关系的见证和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委托合同范本的格...


·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是什么当事人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从而促使权益的实现。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合同没有履行,那么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一疑惑。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


·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关于合同违约主要是两方面的,即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义务与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如果合同当事人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的话,那么就会对另一方构成违约,此时需要作出违约金的赔偿。那么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签订合同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因为有时候根据法律或者合同中的条例,合同并不会马上生效,对于保证合同也是如此,那么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网站的我们为您回答。 一、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我们认为不可以一概而论,不能直接将合同认定为无效,应当从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来选择有利于受害人的处理方式。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合同诈骗罪中民事合同自始无效的审判思路,是...


·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行吗?
      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行吗?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并不会对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完全是可以行的。1、双方会签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准。2、在实际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即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