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即确定当事人有无责任,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我国法律对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有明确的规定,下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方法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其先后程序如下: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二、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上文中,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方法的内容,可以参照相关的规定,判断一下自己的行为,或者看看交管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是否正确。司法实践中,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若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如何计算,怎样收取的?
      当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避免事故车辆造成道路堵塞,对道路交通健康有序的运行产生不良的影响。交警部门或拖车服务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而拖车费也由此而产生,那么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是怎么计算和收取的呢?下面待我们为你解答。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就是为疏通交通,拖动车辆所产...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能得到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能得到赔偿吗? 如果交警定了对方全责,那么己方不需要出赔偿。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


·交通轻微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
      交通轻微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各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或者事故责任方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各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或者事故责任方推诿不按照约定拿钱,当事人往往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责任方赔钱,交通事故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我国对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间有具体的规定。那么,民事诉讼交通事故一般多久开庭呢?起诉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民事纠纷可以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了,而这样的纠纷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因此检察院不会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只能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过程中就要求同时提交起诉材料,那么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请在下...


·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误工时间标准应该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误工时间标准应该怎么确定?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1、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


·什么年龄交社保最划算?
      什么年龄交社保最划算? 一般情况下,社保的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并且如果你等到退休后前15年才缴纳社保,那没交社保之前就算有符合规定的医疗报销,也是不能报销的,另外如果你想在退休之后还可继续享受医疗报销待遇,那么就得交满一定的年限,国家规定的是,男的需交满2...


·出卖方延期交房能解除合同吗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作为出卖方,最重要的一个义务就是要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给购房者。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出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这种时候,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卖方延期交房能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观念也在全面普及,但是仍有不少人酒驾醉驾,认为没什么事,而实际上我国法律对醉驾的处罚是严格的,醉驾甚至会留下案底,这是十分严重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怎么消除醉驾的档案,可以消除吗?一、怎么消除醉驾的档案,可以消除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