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所有的法律在制定的时候,都是合乎于情理的。比如说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一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在一审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宣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原则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不发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
  
  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
  
  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
  
  第三,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
  
  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法院一审判离的话,除非原告方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出现了问题。比如说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吸毒,家庭暴力,赌博等这些恶习,这些法院肯定在接到离婚诉讼请求以后,是不会进行调解的,直接就能宣判离婚。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


·夫妻之间可以赠予股权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重婚罪并没有要求一定和对方领了结婚证,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3、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即便没有结婚证,依然构成重婚罪。二、对方重婚...


·起诉离婚会传第三者吗?
      起诉离婚会传第三者吗?起诉离婚会不会传送第三者需要分情况讨论。一般来说,法院不会主动要求第三者出庭作证,但是如果原被告中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第三者出庭作证的,也有可能会传唤第三者出庭。原告(即受害方妻子)的相关请求不能针对“第三者”,只能针对配偶即丈夫。因为请法院调查需要写申请...


·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夫妻一方放弃
      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夫妻间的协议,只要签名即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必须的。同时夫妻双方写三份有关一方放弃房子产权的协议书,双方签字盖手印,再去司法局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书,就具备法律效力了。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一经做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


·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
      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是平等分割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 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首先要区分离婚协议约定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内容还是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等关于人身权的内容,协议有效时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分割财产。但实践中也经常出现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那到底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协议的效...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


·可撤销婚姻是指哪些情形的婚姻
      婚姻是您常谈论的,同样,婚姻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有的时候婚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会产生问题和矛盾,甚至发展自己的婚姻存在欺骗的行为,这就让您产生撤销婚姻的想法,这也就涉及到可撤销婚姻,但是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您并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可撤销婚姻。 一、可撤销婚姻是指...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决策。 二、如何申请...


·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三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   二、离婚后还能再起诉分财产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