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结婚小孩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因为没有与对方结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很多人都不愿意去管,也就是不想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显然是不行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保护。那么此时男女分手的话,没结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没结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实践中,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孩子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因此要是因为父母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就导致孩子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的话,这对孩子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我国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一视同仁的,作为父母不管关系如何都是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交一定的公证材料,公证人员在审查之后,才会给予办理公证,对于离婚协议公证来讲同样如此,那么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而且由于暴力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害者很难得到救助,会导致一些严重的伤亡后果。那现实生活中,要是遭受了家暴怎么办才好?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的手续是怎样的?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同时,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婚姻问题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将婚姻法解释清楚,国家也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出台了司法解释,国家也随之出台了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目的就是将婚姻法说明解释的更加的清楚,但是具体的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最新婚姻法...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产有什么规定?
      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和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区分清楚很多的时候都会给夫妻造成矛盾,以至于最后闹到离婚的地步,所以在结婚之前要弄明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产有什么样的规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鉴定的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鉴定的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


·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