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现如今,虽然法律规定成立公司不再受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也即零元便可以设立公司,但公司没有资本在经济活动中很容易造成不能清偿债务而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无奈被宣布破产。那么,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规定
  《破产法》
  第三条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
  (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
  (二)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整顿期间,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
  (一)不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
  注: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公开进行。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破产宣告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到庭
   二、公司破产的含义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在: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通过以上我们为您介绍的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行为是否规范涉及到社会经济秩序是否稳定迅速发展,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按规定宣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
      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受移送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送交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申请执行人为申请人,被执行人为被申请人;被...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


·公司被吊销后未成立清算组,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


·破产后公司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发放的。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实践,目前职工安置的主要途径有:1、提前退休;2、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3、领取经济补偿金,进入失业保险;4、利用关闭破产企业有效资产重组安置;5、由当地社区或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安置;6、其他企业招...


·破产清算责任人有哪些
      破产清算责任人有哪些? 一个企业,若是经营不下去了,会选择申请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是有一定程序的,对于财产的清算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公司的债务,还是会进行清算。会有专门的人来负责这些事务。只能等所有程序走完,公司才能正式宣布破产。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破产清算责任人有哪些? ...


·破产财产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


·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很多公司破产的原因都是由于自身的经营不善,或是资产的不足不能支撑整个公司运转的,从而导致破产,而往往都是资金为首要原因,因此,公司在申请破产时,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有:债务人、债权...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财产分配,又称为破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一、破产清算中的偿还债务顺序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