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另一方不出抚养费咋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现在这个复杂的社会和年代,离婚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因此人民法院和婚姻法也对于这一举措带来的后续问题推出了详细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些问题,从子女的抚养费看,有的败方在失去子女抚养权后就不愿意出抚养费了,那么离婚后另一方不出抚养费咋办?来听听我们的建议。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二、离婚后另一方不出抚养费咋办?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不给抚养费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
  我们通过阅读离婚后另一方不出抚养费咋办的全文,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另一方逃避出抚养费时,首先我们和他进行沟通关于出抚养费的事情,如果对方依旧不肯出抚养费,那么可以选择将对方起诉法院,使用强制执行手段,希望我们的回答能解开你关于离婚后另一方不出抚养费咋办的疑惑。
  
  
  


·离婚国家规定儿女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但是离婚涉及到的问题不仅是财产分割,还有就是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法律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离婚国家规定儿女抚养费多少钱,真正了解的人就不是很多了。不过没关系,我们将在下文介绍一下。 一、离婚国家规定儿女抚养费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变更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以及《婚姻法》第20条的规定。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近亲结婚有什么后果,近亲结婚的后果有哪些
      我们知道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近亲结婚,这与我国传统的“亲上加亲”背道而驰。那么我国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呢,近亲结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近亲结婚的后果 (l)遗传病发病率高:有36%的遗传病是由亲、表、堂婚姻所致。例如常见的兔唇,一般人的发病率仅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 不能,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


·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离婚女方三金是否要退还吗?
      离婚女方三金是否要退还吗?离婚女方三金是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除非说存在着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


·离婚后多久财产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
      离婚后多久财产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离婚后2年内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诉讼离婚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一方坚持离婚,而对方拒绝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了。一方在发起诉讼之前,应该写一份内容完整的离婚诉讼书,并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一并提交给人民法院。那么诉讼离婚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透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诉讼离婚书 原告:×××,女/男,(...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对一些由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鉴定。而这个鉴定是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的范围、程度进行合理合法的测算,给出一定的鉴定意见,并且进行评估,评估之后才能进行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这一步骤,那么对于环境污染损失评估工...


·在我国法院会怎样判婚姻无效
      相关人员在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以后,我国人民法院会结合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如果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话,法院肯定会依法作出判决的。但是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在我国法院会怎样判婚姻无效的这一问题,无效的婚姻在处理的时候也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