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无论是从开发商处购买还是个人之间进行二手房交易,都可能出现纠纷。购房特别是购买特殊房产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看自己是否有资格购买。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出现违约情况。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一、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会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与否,来认定双方的合同效力问题。
  
  此前,根据较高院的司法解释,开发商若未取得预售证明,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
  
  而现实的市场中,由于大部分开发商可能会在“三通一平”开发部分楼层(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就开始卖房子,产生纠纷后因没有预售许可证明认定合同无效;
  
  而如今,随着楼价持续上涨,部分开发商甚至利用自身申办预售许可的优势,拖延办理,然后产生纠纷后面临合同无效、无法保护购房人的局面;
  
  此外,认购书、订购书、购房意向书等协议具备了一定条件后,虽然可以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但同样可能遇到因没有预售许可证明,遭遇合同无效的尴尬。
  
  所以,为避免上述这些局面的发生,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所订立的合同,只要购房者可以证实开发商预售楼盘有竣工验收合格的事实,买卖合同就不会被认定无效。
  
  当然,还是需要再次提醒广大购房者,签约前,务必核实所购房屋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所购房屋是否属于预售范围内。
  
  二、违反调控的限购政策,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签订的购房合同虽违反市场调控政策,但是,对于双方还是有约束力的。
  
  对于此种情形,购房者最终因限购政策,失去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话,法院一般会向当事人释明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而损失将会结合房屋升值幅度来确定。
  
  所以,广大购房者在准备购房前,一定要多多了解广东各地区不同城市的购房政策,不要轻易签了购房合同,较后因购房政策原因导致无法购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既然违反调控政策的合同都有效了,那么买宅基地的房子,买卖合同也该是有效的吗
  
  无效。只要不是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买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合同直接无效。
  
  当然,要进行诉讼,法院还是会考虑卖方的获益,平衡双方利益。
  
  四、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中,说可以赠送给业主使用的绿地、露台、空地等,不都是有效的吗?
  
  不一定有效。若开发商销售时,跟购房者签订合同,赠与的绿地、露台、空地违反规划,将业主建筑物共有部分进行赠与的话,如违反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则无效。
  
  相反,如赠与的位置不属于业主共有,则该约定有效。
  
  所以,购房者要注意了,开发商赠与你的绿地、露台、空地,不妨事先了解一下开发商的整体规划图,了解开发商赠与的绿地、露台是否属于开发商享有的物权。
  
  五、买了夫妻共有房,结果只是一方擅自出售的,另一方不同意,较后就只能解除合同(登记一方私自出售,配偶有权阻止),买不成了吗?
  
  未必。如果是出现以下情况,合同是可以继续履行的:
  
  1、另一方追认;
  
  2、能够举证证明另一方知情,但此前并未反对的;
  
  3、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并交房使用了,而另一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4、其他买受人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已过户配偶要求追回房屋的,按善意取得规定审查。)
  
  为避免出现上述的情形,再次再次提醒各位,如果购买二手房,卖家存在婚姻关系,无论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双方还是一方名下,建议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让夫妻双方签字、一定要让夫妻双方签字、一定要让夫妻双方签字。
  
  六、遇到“一房多卖”,房子到底属于谁?
  
  要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已办理登记过户——已办理预告登记——已经交房——已经申请过户——办理网签/预售备案在先的——合同成立在先的。
  
  
  七、借名买房合法、受保护吗
  
  在限购之下,不少人有钱却没有了购房名额,所以,可以借别人的名额买房吗?法律认可这样的行为,并给予保护?
  
  借名买房是合法的,不过个中的风险可要注意了,因为向别人借名的人只是享有“债权”,并没有“物权”。
  
  即是说,你向亲戚借名买房,只能说明出钱的是你,但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亲戚如果借名期间私自将房屋卖了,你是没有资格追回的,只能另行追究出名人的违约责任。
  
  不过,当你有了购房资格的时候,法律上可以支持,把房子转回到你的名下。
  
  所以,借名买房的风险你要充分考虑清楚,任何投资有风险才有回报。
  
  八、签了合同后,遇上调控,买不了房了,算谁的责任
  
  当然是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不过,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发现购房者在签约前是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但受欺诈或诱导签了约买了房,购房者有权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提醒:举证责任在购房者这一方)
  
  2、卖方或买方延迟签约,导致遇上的调控政策失去购房资格,那么守约的一方有权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损失。
  
  而对于贷款政策,就有点不一样了,如果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明确约定购房者获取不到银行贷款也应当支付购房款,否则视为违约。因此,买家因无法获得贷款,不能依约履行购房款义务,买家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签约时,务必注意合同是否存在这类条款。如果有,就要注意了,按揭不成,贷款批不下来,不想违约就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
  
  九、对于一手房,墙角没封好,窗子缺了一角.这么多瑕疵,可以拒绝收楼吗
  
  只是存在质量瑕疵问题,是不能拒绝收房的。
  
  而且,即使你真的拒绝接受,等到过了收楼的较后期限,是默认你已经收楼了的。(除非是你有正当理由,如房屋未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定交付条件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但这种情况几乎遇不到。)
  
  当然,这样的瑕疵问题,在收了房之后,开发商还是有义务帮你的房子保修的。
  
  十、对于二手房,收楼之后业主的户口迟迟都不迁出,怎么办?可以把业主告上法院,强制迁出吗?
  
  此类案件不在受理的范围内。
  
  这样的户口迁移问题,法院是不受理的,除非涉及到利益问题,这个就很复杂了,具体请咨询律师。
  
  十一、双方约定以办理房屋担保贷款作为付款方式的,履约期间,卖家借此反价,拒绝配合办理担保贷款,买家如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只要买家有钱,已经依约付清购房款,到期有钱给业主或银行愿意承诺放款给业主就没问题。
  
  具体如下:
  
  1、已经依约付清购房款,或者同意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的;
  
  2、同意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房屋上的抵押权,并且同意在合理期限内一次付清购房款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的;
  
  3、已经取得银行贷款承诺函,且贷款银行在诉讼中明确表示同意按照承诺函发放贷款的。
  
  除上述情形外,合同事实上若不能继续履行,就只能变更诉求了。
  
  十二、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是否可以拒绝支付中介费?
  
  委托人不能因合同解除等而拒绝支付中介费。
  
  但是,因为中介房子没买成,期间中介服务不到位或者有过错,买家有权减少报酬和要求其赔偿损失,但是很难操作。
  
  务必核实开发商的资质。政府调控限购政策一直在变化,买房前应该多了解广东地区购房政策,购买宅基地同理。政府限购时容易出现借名额买房,虽然此行为合法,但其中风险很大。确认收房前应该仔细检查各项,包括业主户口等。
  
  


·一、公正房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公正房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可以约定为各...


·感染肺炎疫情房贷可以延期吗
      感染肺炎疫情房贷可以延期吗根据银保监会的通知,只有以下四类人员可以合理延期支付:受感染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除了上述四类人,大部分都还是要按时还款,否则会产生逾期记录。另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


·法律规定全款房他项权证有吗?
      全款房他项权证有吗?一般只有贷款房才有他项权证,全款房是没有的;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


·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1、 租房的时候要对房屋周边的环境先了解一下,特别是要选择治安条件好的地方,这样才比较有安全保障。最好是选择离上班单位近的地段,这样上班和生活都方便,而且还可以节省交通费用。2、如果是经过中介公司来租房的话,要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和实力,货比三家,从中选择规模较大,服务质量好...


·新婚姻法房产离婚时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随着离婚率的日渐攀升,离婚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而这些纠纷多数和房产分割问题有关。而在最新出台的婚姻法中,对于这些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那么,2017年新婚姻法房产离婚时应该怎样进行分割?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优先购买条件 (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公证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只能是听别人说,在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其拿去公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公证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激增,对房屋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新开盘楼房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真如人们想象中像购买一手房那么简单吗?下面让为您解疑答惑。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1)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厂房征收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各个省市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企业拆迁补偿主要是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工作生活,老家留下的房子可以卖给本村村民,也可以赠与给直系亲属。不管是那种方式,都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支付一笔费用。赠与过户的费用相对比较低,那么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为广大农民兄弟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退房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退房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