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若房产是由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话,夫妻双方离婚后,房产的处置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可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其实没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再次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房屋的购买。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随着房屋租赁活动的增多,于此相关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谈到房产分配,无疑涉及到的社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得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规定,也即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房屋购买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故而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比较难以确定的?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房地产备案网流程: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急于购置新房,这时,购买二手房就成为一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急于购置新房,这时,购买二手房就成为一个选择。而与此同时,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二手房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这些问题也会迎刃而来,鉴于买房子是关系到全家人的大事,这些问题必须要清楚地了解。所以我们共同来了解一下。 一、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1、产权清晰 ...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大多数人第一次买房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必须要买“五证”俱...


·如何退房子定金
      购房交了定金,因卖方原因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订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


·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双方往往有共同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您都知道在离婚时可以将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过户操作,那么对未离婚的夫妇来说,如果有房产过户的需求,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这样的操作呢?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一、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


·对于二婚有房屋继承权吗?
      对于二婚有房屋继承权吗?二婚照有房屋继承权,如果婚前没有做财产分割的话,那么房子就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二婚的妻子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在农村有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时候农户最关心的就是遭到拆迁的时候会有补偿吗?有关农村房屋拆迁新规定,2019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具体有以下几类。 1.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2.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政策...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共同财产,房屋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由于住房补贴也具有工资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


·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当然也有一方坚持要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房产等财产的分配问题了,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很多人想要知道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