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找不到债权人债务该如何履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找不到债权人债务该如何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债权人填写地址或联系方式错误而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这样的情况下,有的人认为找不到债权人了,那么债务也就可以不用履行了,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通常在找不到债权人的情况下,这个债务又应该如何来履行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找不到债权人债务该如何履行
  遇到这种情况,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最好是到公证机关办理标的物提存公证。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部门而使合同关系终止、履行义务即告解除的制度。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根据法律的规定,办理提存公证后所提存的财物即转归债权人,债务人对提存债务的履行义务即告解除。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所需支付的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领取的提存物,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二、债权人迟延有什么法律后果
  债权人迟延后,原则上并不发生债务人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即不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迟延利息,担保权不实行,合同解除权亦不发生。对于此一法律效果,学说上有见解指出,严格地说来,与其以之作为受领迟延的效果,尚不如以之作为清偿提供的效果更严密。因为在提供与受领迟延的发生时间上相一致之场合,比如催收债务场合,债务人为言语的提供,债权人进行催收(受领),这期间会有若干时间差的存在,此间债权人尚未陷于受领迟延,而提供的效果却已经发生了。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因金钱债务而生的利息债务,自受领迟延时起向后消灭。此系因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的债务并不消灭,债务人仍应随时准备履行,己不能利用该项金钱取得收益。故自受领迟延发生时起,债权人即不得请求嗣后的利息。债务人可以请求标的物的保管费用和因受领迟延而增加的必要费用。增加的必要费用包括提存费用、货物往返运送费用、履行债务所支出的路费、通知费用、对不宜保存的标的物的处理费用等。在实践中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形居多,但是有时候也难免会出现找不到债权人的情形,那找不到债权人该怎么履行债务呢,这算不算是债权人的迟延呢,如果算是的话债权人迟延有什么法律后果呢,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如何履行债务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
      一、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批捕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只要继续缴纳即可正常使用,公积金通常是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


·离婚协议可以对抗债权吗?
      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不仅有对财产、子女的处理,同时还有关于债务的处理。通常离婚夫妻会就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约定,但日后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务的约定,是否能够对抗债权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可以对抗债权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使用公章冒充公司法人贷款的后果是什么
      冒充公司法人贷款的后果属于表见代理行为,公司有盖章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可以追究个人法律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由此可见,表见代理可分为三类:1...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其实贷款不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债权关系的,这是我们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一种有偿利息的借款方式。整体程度上,贷款对于满足社会的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贷款的支付方式上也不像您想的那么单一化。我们下面要给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在我国贷款...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款项性质: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通常是在判...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民间借贷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通常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都是向当地的银行进行的,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非法集资,因此就有人比较困惑非法集资和银行借贷有什么关系,就是说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
      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 一,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 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


·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呢?此外,为了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朋友之间在借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 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 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生活中,借款纠纷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占大多数。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在书写借款合同时,仔细斟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极为必要的。那么具体来说,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